光伏项目的坑:分布式光伏

发布时间:2017-02-06   来源:汇智光伏

地面光伏主要是政策坑,分布式光伏则是市场坑,防不胜防。今天就来说一下分布式特色的坑。

如何找个靠谱的屋顶,与屋顶业主搞好关系,是困扰分布式投资商最大问题。光伏电站一旦装在人家屋顶上,光伏电站投资企业就处于被动地位。一旦与屋顶业主的关系处理不好,则将面临一堆麻烦,常常有“恨不得把电站拆了”的想法,但电站也不是你想拆人家就能拆的。

四、欠电费坑

坑人指数☆☆☆☆

早在2013年就发生过因为电费纠纷上法院的事情。

案件过程:

2013年6月份,浦江大唐恒信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信新能源”)与浙江瑞星化纤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瑞星化纤”)签订《屋顶光伏电站屋顶使用与电能购销合同》。双方约定恒信新能源利用瑞星化纤的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并为瑞星化纤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由瑞星化纤按约定支付电费。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为25年。

2013年7月19日,恒信新能源开发的“金华市浦江县8.67MW太阳能光伏发电集中示范项目”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于8月份并网。截至2015年5月6日,向瑞星化纤供应电能计105995.25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瑞星化纤分文未付。

2015年6月4日恒信新能源将向瑞星化纤提出起诉。要求瑞星化纤支付电费105995.25元,并支付违约金约6339元。

案件结果:

2015年11月,法院判被告浙江瑞星化纤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浦江大唐恒信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费105995.2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803.73元。

这20个月的电费追回来了,但未来23年的怎么办?每次收电费都上法院?估计双方以后也很难相处了,只能拆电站了。

据一位朋友介绍,他们那里在私营业主屋顶上做的项目,约80%都存在电费纠纷问题。这是影响分布式光伏收益最大的一个坑!

五、屋顶涨价坑

坑人指数☆☆☆

有人说,为了避免“电费纠纷”,我们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收益高,风险大,“全额上网模式”收益相对低,风险也相对低,但仍然要跟屋顶业主打25年的交道。2015年底,就有一个投资商向我抱怨:

他的项目2014年并网,当时签的是3元/m2的屋顶租金,为了维护好关系,他们当地的负责人每个月都要请屋顶业主“交流感情”,过年过节也要给主要领导赠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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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分布式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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