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运营成本及收益
一辆纯电动小轿车(连续行驶里程200 公里以上),按其动力电池储存电量40 度计算,充电站充电时,一般要满足10 分钟充电到70%左右,此时的充电功率至少要达到180 千瓦,按90%充电效率计算,电网输入功率至少要达到200 千瓦,标准充电站至少要保证8 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这样,总用电功率将超过1600 千瓦。
假定一座至少包括4 个快充机,16 个慢充机的充电站。慢充方式下,充满电需8 个小时,16 个慢充机每天最多可以为16*24/8=48 辆车充电;快充方式可以两个小时为轿车充满电,4 个快充机最多可以服务的车辆也是4*24/2=48 辆。
一座充电站共有4 台快充机,16 台慢充机。电动汽车充电电价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收取,工业用电0.5 元/kWh。充电站快充2 小时,慢充8 小时。一辆电动轿车充电后可行驶二百余公里,总计耗电约36 度,电价为36*0.5=18元(油价60 元左右)。因此,4 台快充机每小时电价约为4*18/2=36 元,16 台慢充机每小时电价约为16*18/8=36 元。
结论:慢充机成本收益与快充机成本收益完全相同
四、充电桩的开发价值
4.1总投资
据估算,一个充电桩的价值约2 万元,建成一个充电桩,包括占地方费用等算在内,投资在10 万元左右。
一个充电桩基础设施投资3 万元,配套设施投资1 万元,征地费用6万元;
4.2运营成本及收益
电动汽车充电电价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收取,工业用电0.5 元/kWh。充电桩一次慢速充电时间为8 小时,普通纯电动轿车充电后可行驶百余公里,一次充电约36 度,电价为18 元(油价60 元左右)。因此,充电桩每小时成本电价约为2.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