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示,项目依托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调整 1#垃圾焚烧炉燃料结构,将原有1#焚烧炉日处理生活垃圾 420t,造纸废弃物 180t,调整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420t、造纸废弃物 90t、其他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园林绿化及农业有机废弃物)90t,调整后 1#焚烧炉日处理规模不变。公示如下: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2686308
通讯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286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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