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能源局印发的《2021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通知,青海2021年不安排新增保障性并网项目,执行的项目包含以下四类:
第一类:存量项目239.78万千瓦,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
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119.78万千瓦,包含集中式80万千瓦、分散式39.78万千瓦;
光伏项目:2020年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120万千瓦,包含竞价10万千瓦、平价110万千瓦;
第二类: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分两类实施,建设规模1090万千瓦。
1、外送类:青豫直流二期配套新能源项目2个,建设规模 530 万千瓦(交流侧规模,包含7个子项目),
2、本地消纳类:项目 3个,建设规模 560万千瓦(交流侧规模,包含8个子项目),依托省内负荷就地消纳。
2021年全面开工、2022年建成 300万千瓦、2023年建成790 万千瓦实现全容量并网。
第三类:市场化并网项目,总规模542.7万千瓦
确定市场化并网项目13个,建设规模约542.7万千瓦(直流侧规模),2022年并网约500 万千瓦。
第四类: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412.48万千瓦。
将全省纳入国家整县推进试点名单的32个县(区、市)划分为3类∶
第1类重点县8个地区,建设规模 121.77 万千瓦,包括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海东市循化县,海南州共和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海北州门源县,
第2类一般县15个地区,建设规模 206.84 万千瓦。
第3类其他县9个地区,建设规模83.87万千瓦。
具体文件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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