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1-6月份,我国规模以上核能发电量(下文简称核能发电量)约为核能发电量19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
按六大常规地区划分,我国仅东北、华东、中南地区的部分省市有核电站,其发电量分别为:
东北地区:辽宁省核能发电量20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4%;
华东地区,1-6月份,核能能发电量为1093.6亿千瓦时,其中:江苏省核能发电量25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浙江省36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福建省3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山东省1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
中南地区,1-6月份,核能能发电量为696.2亿千瓦时,其中:广东省核能发电量55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广西壮族自治区8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海南省5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
1-6月份,在我国31个省区中,有8个省区统计到了核能发电量,其中,海南省核能发电量同比增速最高,达18.1%;广西壮族自治区核能发电量同比降幅最大,达11.3%;广东省核能发电量最多,达558.2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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