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工信部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推荐工作
二、国家发改委发布2015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三、国家发改委组织修订《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四、中电联需求侧管理分会成立筹备会议在京召开
五、上海市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六、江苏省成功实施全省范围电力需求响应
一、工信部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推荐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工信部于近期印发《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6]507号),明确开展2016年示范企业(园区)推荐相关工作。工信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园区进行评审,并择优形成“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宣传推广。工信部将适时通过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重大工程、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对示范企业、示范园区予以支持。
二、国家发改委发布2015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2015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均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42.7亿千瓦时,节约电力327.3万千瓦。国家发改委对社会节电比重较高和措施得力的河北、上海、江苏、湖北、广东、贵州,以及首次参加考核的西藏等省(区、市)予以通报表扬。
下一步,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应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方向,结合电力运行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研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新内涵,加强机制创新,促进全社会实现安全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进需求响应,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国家发改委组织修订《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近期,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组织专家启动了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结合当前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以及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源互联网等发展要求,新办法将从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等方面着手,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消纳、需求响应、电能替代、加强平台建设和应用等工作,进一步拓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内涵。
四、中电联需求侧管理分会成立筹备会议在京召开
8月26日,中电联需求侧管理分会成立筹备会议在北京召开。中电联会员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首批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介绍了分会成立背景,并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需求侧管理分会工作规则》、近期工作安排进行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分会的成立将积极促进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中电联需求侧管理分会由中电联批准筹备成立,旨在发挥行业职能,深化电力改革,推动能源革命,构建电力需求侧与供给侧协调发展的平台。分会将与主管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政府部门对接,开展调查研究、反映合理诉求,组织需求侧管理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推广适用的技术和产品,推动电力市场建设,促进能源互联网、售电侧改革等发展。
五、上海市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优化用电结构,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上海市经信委于近期印发《全面推进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建立上海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该平台将提供电能管理公共服务,计划于2016年完成平台初步建设和上线,实现全市第一批50-100家试点工业企业的数据在线监测;计划于2017-2018年,力争完成1000-2000家工业企业数据在线监测。同时要求推广用电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发展电能服务商数据监控平台,并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需求响应工作。
8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复函同意上海市开展城区(黄浦)商业建筑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引导工商业用户与发电侧的互动响应,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资源优化配置,为推进需求响应和智能电网发展提供经验和参考。
六、江苏省成功实施全省范围电力需求响应
7月26日下午,江苏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启动了2016年全省范围的电力需求响应,参与用户3154户,实际响应减少高峰负荷352万千瓦,既实现了用户主动削峰,又探索了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路径。
本次需求响应由用户(含负荷集成商)、需求响应中心通过网站、APP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双向互动。响应形式包括约定响应和实时响应,其中约定响应由需求响应中心与用户(含负荷集成商)提前1天约定响应负荷和时间,共参与普通用户248户、负荷集成商24家(集成用户1035户),响应负荷331万千瓦;实时响应由需求响应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组织实施,以空调负荷为主,共参与非居民用户1550户和居民用户321户,响应负荷21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