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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35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3-05 11:53:26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35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绵市发改〔2024〕89号

江油中科绵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35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江油中科绵投工字〔2023〕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一、为保障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所发出的电力顺利送出,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35kV送出工程项目(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项目编码:2402-510700-04-01-837193)。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单位为江油中科绵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油市、梓潼县。

  三、项目名称: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35kV送出工程。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黎雅35kV变电站扩建工程:站内扩建35kV出线间隔1个,配置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地网(省网)光传输设备等设施。

  (二)二次系统新建工程:建设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全防护设备、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发电计划申报子站、电能量采集终端及关口电能表,配置省网(地网)光传输设备、调度交换机、通信电源等。

  (三)黎雅—江油垃圾发电厂35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约5.16km,其中,敷设ZC-YJV22-26/35 3×400电缆0.36k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静态投资1321万元,动态投资1332万元,由业主单位以自有资金全额出资(占动态总投资的100%)。

  六、建设周期:15个月。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核准意见

                                                 

  附件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35kV送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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