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对推动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作出新的指导。
《方案》提出,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现状摸底评估工作。各地以市为单位将已建、在建、拟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清单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推动形成与县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方案》针对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提出了8项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开展摸底评估,分类施策谋划项目,提升收集转运能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拓展余热利用途径,创新建设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小型焚烧试点,规范建设填埋设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方案》明确要求,各地根据垃圾焚烧设施的规模、周边用热条件合理确定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利用方式,具备发电上网条件的优先发电上网,不具备发电上网条件的,加强与已布局的工业园区供热、市政供暖、农业用热等衔接联动,丰富余热利用途径,降低设施运营成本,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利用生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替代化石能源供热供暖。
此外,解决垃圾焚烧下县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方案》中也有体现。《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绿色债券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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