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同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易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易建请〔2022〕39号)已收悉。为有效解决易门县城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满足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易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易门县同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易门县龙泉街道韩所村野猪菁(垃圾处理场东侧)。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40亩,建设一座焚烧处理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建设1×3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5292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七、招投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八、节能审查
项目消耗的能源种主要为电力、水和柴油,年消耗电力约3.15万千瓦/时,年消耗水约24.5万立方米,年消耗柴油约60.35吨,合计年消费能源总量为91.8吨标准煤,无须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九、建设期限
2022年9月至2024年5月,建设周期20个月。
请你单位接文后,加强监督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开展,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落实好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交付使用,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如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投资在线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08-530425-04-01-923730
附件: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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