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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能源发展网发布时间:2021-05-26 00:00:00

家用电器拥有量的迅速增长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同时也加重了对环境的污染。为提升有关产品能源利用效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能效标识的样式和规格、能效检测、标识的备案和公告等作出了规定,该批规则有效期5年。

  此次《通知》明确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等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总体情况,以及有关产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依据的能效标准、实施时间等内容,并对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主要包括实施范围、标识样式和规格、能效检测、标识信息的确定、标识印制加施和展示、标识的备案以及公告等具体内容。

  2005年,我国开始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共发布了15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覆盖家电、商用、办公电子、照明等41类产品、约230万个产品型号。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实施效果看,能效标识制度是推动落实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的重要手段,是消费者选购高效节能产品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有利于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引导绿色消费。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中国的能效标识将能源效率分为五个等级,其中1级为最高级,表示该产品用电量、用水量最少、能耗最低,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研究表明,一级能效比五级能效可以省电66%左右。(中国经济网)

  “自制度实施以来,能源效率标识制度节能成效显著,据测算,已累计节约用电超过2.5万亿度。”该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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