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行公布《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作业指导书》 惠及10万贫困户

发布时间: 2016-05-20   来源:本站编辑

近日,本网记者独家获悉,为发展“三农”绿色金融,加强金融支持扶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金融部率先发布了《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农户贷款指导书》)。指导书明确了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业务的管理、操作流程以及风险控制等工作要求与办法。适用于该行对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业务,使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业务有法可依。

此前,2014年10月份,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开展15GW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解决7000万贫困人口生活收入低问题。国家将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

但一直以来,由于缺少相关指导数据,各家银行难以制定相关贷款金融模型,造成光伏扶贫的贷款难以全面推开。因此,光伏扶贫资金缺口和贫困农户贷款困难成为阻碍这一伟大民生工程的巨大难点。

日前,本网独家首发的《山东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中,山东省明确:2016年至2018年,通过3年集中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力争惠及1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10万个贫困户,但巨大的财务压力不容忽视,发挥银行杠杆是解决该问题的重点,保障贫困户年度可支配收入不低于3000元/户年、持续获益20年。

记者看到,此次农业银行山东分行发布的《农户贷款指导书》所述,针对光伏扶贫农户贷款主要以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两类,贷款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材料购置及安装。

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贷款时间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项目,贷款时间最长不超过8年。

指导明确,对山东本地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或政策性担保公司、愿意提供担保的项目合作单位、电费代收企业优先支持。与此同时,农行山东分行要求要严格执行“双人”、“实地”、“面对面”的调查制度,确保贷款的公平性与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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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开展的光伏扶贫模式

(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云南模式)。

云南红河州,200户,每户3千瓦,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农户从信用社贷款30%。年平均发电量约3600度,贫困户年收益在3000元以上。

(2)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江苏模式)。

江苏盱眙228户,每户3KW,政府出资9万元,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农户从当地农商行贷款95%以上。贷款期15年内每年净收益1000,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该模式在政府出资很少的情况下关键要延长银行贷款期。

(3)扶贫资金+企业垫付(贵州模式)。

贵州罗甸40套,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4)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山西模式)。

山西临汾光伏地面电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农户没有负担。

(5)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安徽模式)。

安徽泗县,5000套,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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