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信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中信博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显示,中信博此次计划向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129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产业园项目、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信博曾表示,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充分把握光伏产业发展机遇,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结合公司与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助力公司经营战略的布局与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持续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夯实产品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来源:北极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