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销售商资格权洽谈公告内容进行更正及补充,内容如下:
1、原公告内容“洽谈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9:00-9:30签到并审核洽谈文件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签到的洽谈响应单位视为放弃本次洽谈。洽谈文件审核无误后9:35正式开始进入第二轮洽谈”,
更正为“洽谈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9:00-9:30签到并审核洽谈文件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签到的洽谈响应单位视为放弃本次洽谈。洽谈文件审核无误后9:35正式开始进入第二轮洽谈”。
2、原公告内容“交货期限不得超出交货款支付后10日历天;预付款比例不高于合同金额10%;交货款支付比例不得高于90%”,
更正为“交货期限不得超出交货款支付后10日历天;预付款占单次合同金额比例不高于10%”。
3、原公告内容“附件一:评分标准细则、附件二:洽谈文件格式”内容进行修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一:评分标准细则、附件二:洽谈文件格式”。
4、原公告内容附件一:评分标准细则中的“评分基准费率=满足洽谈要求且最优惠的折扣费率”,
更正为“评分基准费率=以阶梯报价折扣费率的平均值计算,满足洽谈要求且最优惠的折扣费率”。
5、补充内容:提交的洽谈文件需密封,洽谈开始前不得开启。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jing-zhou.gov.cn)及索比光伏网(https://www.solarbe.com/)发布。公告截止期限:2022年6月21日上午8:00。
7、除以上内容修改以外,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销售商资格权洽谈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附件一:评分标准细则.doc附件二:洽谈文件格式.doc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