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永州下发全市新能源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文件表示:申报项目应完全具备开发条件,项目清单应明确建设时限和建设时序,建设时序分2022年和2023年两年。其中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全容量并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3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各县市区发改局于4月30日前以县市区政府名义报市发改委。
主体选择: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发改委批复的开发建设方案,优先保障已签约的国能集团、湘投集团、运达股份的装机容量,再综合考虑企业对市产业发展、能源保供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贡献以及企业开发业绩和信誉等条件,确定批复方案的项目投资开发企业,形成投资开发企业任务书,报省发改委备案。
工作要求:统筹配置资源。市政府统筹配置全市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资源,各县市区风电光伏纳规项目不低于60%由市级统筹,配置给国能集团、湘投集团和运达股份。其中东安县风电光伏纳规项目全部配置给国能集团,冷水滩区、祁阳市、新田县的光伏纳规项目优先配置给国能集团;零陵区的风电光伏纳规项目全部配置给湘投集团、江华县的风电光伏纳规项目优先配置给湘投集团;经开区的风电光伏纳规项目全部配置给运达股份。
《文件》还表示,加快项目落地。市政府成立新能源开发工作专班,按照 “1+N”工作模式,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对于本次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未按方案明确的并网时间如期并网的,每逾期一个月上网结算电价永久降低0.01元/千瓦时;2020前底前核准(备案)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不能如期并网的采取相同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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