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其中包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度奖励资金汇总表。
根据公示文件,第一年度共有10个省级行政区获得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其中北京29786万元、天津1583万元、河北17164万元、内蒙古1519万元、上海30366万元、浙江884万元、安徽262万元、山东1205万元、河南23763万元、广东7687万元,总计114219万元。
从入围燃料电池车示范城市群的名单来看,有23个城市群地区未获得第一年度燃料电池车示范补贴,分别为北京顺义区、北京经开区、滨州、深圳、珠海、东莞、阳江、云浮、福州、包头、苏州、南通、宁东、邯郸、秦皇岛、辛集、雄安新区、聊城、厦门、洛阳、焦作、烟台、潍坊。
来源:财政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