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四川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HFZB-2023-05011
项目名称: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生活垃圾焚烧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投资合同1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该项目投资能力的投资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2、本项目中选投资人需缴纳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建设项目实力证明金。缴纳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投资人在2023年6月 1日17:00点前,向剑阁县招商引资财政专户,账户名称:剑阁县财政局;开户行名: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80801200051230690002)缴纳建设项目实力证明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资金属性: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力证明金。转款凭证同时发邮箱349002156@qq.com。确定中选投资人后,在签订投资合同之前,中选人再缴纳剩余建设项目实力证明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到以上账户。注:(1)实力证明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保函。(2)确定中选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投资人全额无息退还项目建设实力证明金;中选投资人实力证明金根据项目进度无息分次退还,相关条款在投资协议书中具体明确。 3、提供2017年以来投资人具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建设项目业绩日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60吨/天且该项目至今在正常运营(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前三年内,投资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
方式: 1、获取方式、时间:(1)网络获取:网上获取招商文件的投资人:自2023年 5 月24 日至2023年 5月30日每日0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自拟或在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49002156@qq.com通过代理机构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网上发送招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名资料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交给代理公司留存。获取招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均需盖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现场办理: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自拟或在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的鲜章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本项项目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本项项目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是的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提供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
联系方式:赵女士0839—230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839-666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839-666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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