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水电十五局承建的新疆和硕伯斯阿木水库工程顺利通过蓄水验收,为下一步“8.30工程竣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次验收委员会由新疆自治区水利厅组织,自治区发改委、巴州人民政府、发改委、水利局、质量监督部门、和硕县人民政府、发改委、水利局及伯斯阿木水库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历时2天,验收委员会实地查验了工程现场,听取项目法人等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大坝蓄水安全鉴定及质量监督工作报告,核查了相关工程资料。新疆和硕伯斯阿木水库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批文件的规定,工程设计满足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要求,蓄水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安全、环保等措施到位,蓄水方案、防洪度汛措施、应急预案总体可行,验收顺利通过。伯斯阿木水库工程为中型Ⅲ等工程,是和硕县至今最大的水利民生工程,工程建成后可将清水河下游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从现状10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能有效地缓解洪水对下游灌区的危害。同时也将解决清水河流域灌区季节性缺水问题,保障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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