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日前,云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梳理上报2021年内 可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梳理范围:2021年内具备新开工建设条件的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云南省在适宜地区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的31个新能源基地项目除外)。
梳理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项目必须完成敏感性因素排除,具备年内开工建设条件,原则上,取得以下支持性材料:
(1)项目建设方案;
(2)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3)县级及以上国土和林草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情况意见及用地、用林支持意见;
(4)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情况意见;
(5)与土地业主方签订的用地协议或租地合同(光伏发电项目);
(6)电网公司出具的初步接入方案和意见;
(7)项目投资主体出具的《并网时间承诺书》。
原文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梳理上报2021年内可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加强全省电力供给保障能力,落实好“保障电力供给 的第一责任”,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经 研究,现就梳理上报2021年内可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2021年内具备新开工建设条件的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的31个新能源基地项目除外)。
二、梳理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项目必须完成敏感性因素排查,具备年内开工建设条件,原则上,取得以下支持性材料:
(一)项目建设方案;
(二)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三)县级及以上国土和林草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情况意见及用地、用林支持意见;
(四)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情况意见;
(五)与土地业主方签订的用地协议或租地合同(光伏发电项目);
(六)电网公司出具的初步接入方案和意见;
(七)项目投资主体出具的《并网时间承诺书》。
三、工作要求
(一)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采用“光伏+”复合光伏模式, 突出“光伏+生态修复、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碳中 和产业园”等试点示范。
(二)请认真组织做好项目梳理及支撑性材料审核工 作,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客观评估项目 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可执行性,开工时间明确具体。对支持 性材料不齐全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提交补充说明或承诺。
(三)梳理汇总后,连同相关材料于2021年6月15日前上报省能源局。
云南省能源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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