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检查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具体检查事项包括关键设备质量、电站设计、电站施工、电站运维、电站并网、安全生产管理等。
通知强调,各参检单位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方法,确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守安全红线。
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1〕17号)的有关部署安排,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欧阳旭010-81929649 13927704896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6月25日
附件: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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