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孝义市发布了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5台机组容量2.4万千瓦纯凝煤电机组列入2018年煤电淘汰计划。详情如下:
孝义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电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在认真摸底、现场核查、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孝义民生供热、氧化铝生产特性和煤电机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孝义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煤电产能过剩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煤电淘汰落后产能标准,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机组。规范机组运行,持续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节能改造,实现电力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煤电机组情况
我市单机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涉及企业11户(含离柳,下同),机组29台,装机容量43.15万千瓦。其中,纯凝5台装机2.4万千瓦,抽凝机组16台装机容量32.4万千瓦,背压机组8台装机容量8.35万千瓦。
三、分类处置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855号)、《山西省电改领导组关于做好煤电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晋电改供给办发〔2017〕4号)、《山西省电改领导组关于进一步加大煤电去产能工作力度的函》(晋电改供给办发〔2018〕2号)和《山西省经信委 山西省发改委 山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梳理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情况的通知》(晋经信电力字〔2018〕70号)以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47号)要求,提出以下处置标准:
关停所有设计寿命期满机组和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含低热值)机组;关停单机10万千瓦(不含)至单机30万千瓦(不含)运行满20年的纯凝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关停运行满25年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下的抽凝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
对大型供热机组能够覆盖范围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供热煤电机组,尽快落实供热替代方案,力争2020年底前实施关停淘汰。
关停经改造或预计改造后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山西省超低排放要求的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不达标且不具备改造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全部列入关停淘汰范围。
四、目标任务
(一)2018年淘汰计划
将5台机组容量2.4万千瓦纯凝煤电机组列入2018年煤电淘汰计划,于8月底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煤电淘汰落后机组需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六项中的其中两项的要求完成拆除,10月底前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拆除情况进行初验,并报吕梁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验,11月底前报省电改领导组验收。涉及企业必须尽快制定关停拆除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拆除相关机组。
孝义楼东俊安4×0.3万千瓦机组(#1-#4 4台纯凝机组)。
孝义盛世富源1×1.2万千瓦机组(#3纯凝机组)。
(二)“十三五”淘汰计划
根据大型供热机组投运进度,将6台机组容量7.2万千瓦纳入“十三五”期间煤电淘汰计划,淘汰之前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孝义煤矸石2×1.2万千瓦抽凝机组,在晋能孝义热电厂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投运稳定供热后淘汰。
孝义金岩热电2×1.2万千瓦抽凝机组,在晋能孝义热电厂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投运稳定供热后淘汰。
孝义楼东俊安2×1.2万千瓦抽凝机组,在晋能孝义热电厂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投运稳定供热后淘汰。
(三)供热、供汽机组提档升级
涉及民生供热、生产供汽需要的3台机组容量4.5万千瓦,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孝义离柳焦煤1×1.2万千瓦抽凝机组,要进行背压改造。
孝义盛世富源1×1.8+1×1.5万千瓦背压机组(#1机组和#2机组)。
(四)氧化铝企业机组规范运行
根据氧化铝企业(选矿企业参照氧化铝企业)生产特性,按照“以产计热、以热定电”(以批复产能计算需要热量,以需要热量计算发电量)原则,兼顾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需要,5户14台28.75万千瓦氧化铝、选矿企业机组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孝义奥凯达3×0.6万千瓦机组。
孝义信发化工1×6+1×13.5万千瓦机组。
孝义泰兴铝镁3×0.6万千瓦机组。
孝义田园化工2×0.3+1×0.6+1×1.2万千瓦机组。
孝义兴安化工1×2.5+1×0.75万千瓦背压机组。
(五)小型背压机组达标改造
孝义绿宝晶1×0.3万千瓦背压机组共1台容量0.3万千瓦,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局局长、发改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孝义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部署、指导、督查和落实全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分别从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抽调一名懂业务的同志充实办公室。
(二)严格压实责任。认真贯彻国家、省、吕梁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实行多部门联合指导、联合执法、联合推动;有关企业要尽快制定关停拆除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拆除相关机组;要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环保和节能要求尽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注重影像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要加强煤电机组运行管理和监督,涉及淘汰的供热机组,要提前制定供热替代方案。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自主验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停产改造,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纳入淘汰计划煤电机组的关停拆除进度,积极深入现场进行指导、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要加强督办,确保淘汰机组8月底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拆除,10月底前完成初验,12月份通过省电改领导小组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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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孝义市发布了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5台机组容量2.4万千瓦纯凝煤电机组列入2018年煤电淘汰计划。详情如下:
孝义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电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在认真摸底、现场核查、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孝义民生供热、氧化铝生产特性和煤电机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孝义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煤电产能过剩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煤电淘汰落后产能标准,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机组。规范机组运行,持续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节能改造,实现电力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煤电机组情况
我市单机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涉及企业11户(含离柳,下同),机组29台,装机容量43.15万千瓦。其中,纯凝5台装机2.4万千瓦,抽凝机组16台装机容量32.4万千瓦,背压机组8台装机容量8.35万千瓦。
三、分类处置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855号)、《山西省电改领导组关于做好煤电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晋电改供给办发〔2017〕4号)、《山西省电改领导组关于进一步加大煤电去产能工作力度的函》(晋电改供给办发〔2018〕2号)和《山西省经信委 山西省发改委 山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梳理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情况的通知》(晋经信电力字〔2018〕70号)以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47号)要求,提出以下处置标准:
关停所有设计寿命期满机组和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含低热值)机组;关停单机10万千瓦(不含)至单机30万千瓦(不含)运行满20年的纯凝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关停运行满25年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下的抽凝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
对大型供热机组能够覆盖范围的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供热煤电机组,尽快落实供热替代方案,力争2020年底前实施关停淘汰。
关停经改造或预计改造后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山西省超低排放要求的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不达标且不具备改造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全部列入关停淘汰范围。
四、目标任务
(一)2018年淘汰计划
将5台机组容量2.4万千瓦纯凝煤电机组列入2018年煤电淘汰计划,于8月底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煤电淘汰落后机组需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六项中的其中两项的要求完成拆除,10月底前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拆除情况进行初验,并报吕梁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验,11月底前报省电改领导组验收。涉及企业必须尽快制定关停拆除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拆除相关机组。
孝义楼东俊安4×0.3万千瓦机组(#1-#4 4台纯凝机组)。
孝义盛世富源1×1.2万千瓦机组(#3纯凝机组)。
(二)“十三五”淘汰计划
根据大型供热机组投运进度,将6台机组容量7.2万千瓦纳入“十三五”期间煤电淘汰计划,淘汰之前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孝义煤矸石2×1.2万千瓦抽凝机组,在晋能孝义热电厂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投运稳定供热后淘汰。
孝义金岩热电2×1.2万千瓦抽凝机组,在晋能孝义热电厂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投运稳定供热后淘汰。
孝义楼东俊安2×1.2万千瓦抽凝机组,在晋能孝义热电厂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投运稳定供热后淘汰。
(三)供热、供汽机组提档升级
涉及民生供热、生产供汽需要的3台机组容量4.5万千瓦,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孝义离柳焦煤1×1.2万千瓦抽凝机组,要进行背压改造。
孝义盛世富源1×1.8+1×1.5万千瓦背压机组(#1机组和#2机组)。
(四)氧化铝企业机组规范运行
根据氧化铝企业(选矿企业参照氧化铝企业)生产特性,按照“以产计热、以热定电”(以批复产能计算需要热量,以需要热量计算发电量)原则,兼顾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需要,5户14台28.75万千瓦氧化铝、选矿企业机组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孝义奥凯达3×0.6万千瓦机组。
孝义信发化工1×6+1×13.5万千瓦机组。
孝义泰兴铝镁3×0.6万千瓦机组。
孝义田园化工2×0.3+1×0.6+1×1.2万千瓦机组。
孝义兴安化工1×2.5+1×0.75万千瓦背压机组。
(五)小型背压机组达标改造
孝义绿宝晶1×0.3万千瓦背压机组共1台容量0.3万千瓦,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局局长、发改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孝义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部署、指导、督查和落实全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分别从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抽调一名懂业务的同志充实办公室。
(二)严格压实责任。认真贯彻国家、省、吕梁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实行多部门联合指导、联合执法、联合推动;有关企业要尽快制定关停拆除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拆除相关机组;要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环保和节能要求尽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注重影像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要加强煤电机组运行管理和监督,涉及淘汰的供热机组,要提前制定供热替代方案。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自主验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停产改造,必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验收,达到环保、节能要求后方可暂时运行。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纳入淘汰计划煤电机组的关停拆除进度,积极深入现场进行指导、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要加强督办,确保淘汰机组8月底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拆除,10月底前完成初验,12月份通过省电改领导小组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