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亚新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 深度阅读

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三问

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20-09-21 09:51:35

  电能价值为何没显现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广东本次整月结算试运行中,日前价格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分别为0.07元/千瓦时、0.48元/千瓦时、0.18元/千瓦而时;实时价格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分别为0.07元/千瓦时、1.07元/千瓦时、0.19元/千瓦时。

  上海泰豪迈能电力交易研究人士告诉记者:“从均值上看,日前电价和实时电价变化趋势较为一致,且高电价时段基本与用电高峰时段吻合,符合市场价格变化规律。”

  但本次结算试运行亦暴露不少问题。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教授陈皓勇表示,此次整月试结算并未反映出电能的真实价格。“虽然东莞、珠海等地需要顶峰发电的部分机组、部分时段出清价格达到1元/千瓦时,但0.19元/千瓦时的平均实时电价已经低于正常火电机组的燃料边际成本。”

  对此,有业内人士解释,市场竞争中,价格偏离边际成本很正常。“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仅仅存在于特定市场环境中,有许多假设前提。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目的是通过供需来反映价格,而非简单地通过成本定价。但是,此次广东市场的平均实时电价已脱离了真实的供需情况。”

  广东日前平均实时电价为何如此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副教授陈启鑫表示:“首先是供需较宽裕,整体市场竞争氛围比较激烈;其次,广东的中长期交易锁定了95%左右的电量,电厂大部分收益已被锁定,而且中长期交易中考虑了容量成本,现货市场上竞争的是‘增量’,有降价的能力;另外,受制于国企考核指标等因素限制,部分发电集团还存在抢电量完成年度生产指标的诉求,所以报价时会比较激进。”

  在陈启鑫看来,如果只看现货市场本身,这个价格是经过比较充分的竞争形成的合理价格。“如果从整个市场建设体系看,还需要考虑它对中长期交易以及电厂整体收益的影响,需要考虑引入容量补偿机制等配套措施。”

  不平衡资金去哪了

  作为典型的“双轨制”市场,广东现货市场中市场化电量和非市场化电量也不匹配。在此背景下,市场运行过程中很容易产生不平衡资金。

  据知情人士透露,去年广东现货市场出现了不平衡资金问题。“由于广东省火电全部进入市场,综合电价大幅降低,特别是现货市场运行期间,低谷价格低于0.1元/千瓦时,低谷时段出现了高价电向低价地区流动的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情况。”

  但在本次结算试运行中,不平衡资金“消失”了。对此,广东一位售电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广东采取了‘以用定发’的方式,即根据市场用户的用电量来确定市场发电量规模,市场发用电、计划发用电各自严格匹配,从而实现计划与市场解耦。低谷局部时段基数电量出现负值,不会影响市场机组收益,也不会产生不平衡资金。”

  记者了解到,机组基数收益由每小时基数电量决定,基数价格为固定价,并不随时段变化。基数电量正负时段的收益可以互相抵消。当机组全月基数总电量为正时,其基数电量收益不变。从实际运行情况看,8月基数电量为正值。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结果看似“皆大欢喜”,实际操作过程却“不尽如人意”。“通过这种方式匹配每个时段的市场发用电、计划发用电,明面上能将不平衡资金做小甚至消除,实际是采用强制的基数电量交易代替了电力交易,代价是市场化机组为此买单。”

  上述专家也告诉记者,为了掩饰不平衡资金问题,出此“掩耳盗铃”之策,实则破坏了市场公平。“不止广东,山西、甘肃也存在类似问题。以山西为例,部分机组中长期加基数电量甚至超过了机组容量上限。事实上,市场化机组在以最高可达1.5元/千瓦时高电价买入电量,再以0.3元/千瓦时的基数电量价格卖给电网,达到所谓的平衡。”

  一位电力设计企业的电改专家对此表示认同:“ 8月迎峰度夏用电高峰,非市场化用电量大,基数电量可以相互抵消。但从电力价值的角度看,又是另外一回事。若现货市场整年运行,现行发用电制度与电力现货运行的矛盾还是会很快暴露。”

  还有哪些短板

  除了上述结算试运行中出现的明显问题,广东电力现货还有很多短板。

  泰豪迈能电力交易研究人士表示,8月试结算期间,日前市场的平均价格略高于实时市场的平均电价,逐时对比就会发现,每小时电价差并无明显的相关性。“这说明,在目前的市场阶段,价格差还无法形成有效的预测,售电公司通过价差套利存在较大风险。”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广东参与现货市场的主体不全面,核电、外来电这些大体量主体不参与现货市场,对整个系统运行产生很大影响。“市场规则有不合理的地方,但究其根本,制定现货规则时叠加了诸多非市场、甚至非电力行业的多重约束,市场规则只能去适应既定的边界条件,价格自然也无法反映真实的供需情况。”

  对此,一位长期研究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的业内专家认为,如何在市场建设中兼顾“降电价、平稳”与“价格准确反映供需、随供需情况波动”是个难题。“从提高市场效率的角度,需要让价格反映供需,供不应求时价格上升,供大于求时价格降低。但另一方面,电力既是基本的生活资料,又是很多企业的生产资料,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政府不希望电价波动太大,特别在电改初期,两者相矛盾时如何解决,都值得讨论。”

  该业内专家还表示,现货市场开启后,不同时间、位置和节点的电价都不一样,在电网使用权利没有清晰定义的情况下,会产生很多运行、结算方面的问题,因此需尽快明确电网的具体使用权力。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

相关阅读

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之路有多远

一方面,涉及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参与市场的政策种类较多,包括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机制等,政策之间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波动性大、预测精度相对较低,参与市场交易存在一定风险,需要在市场规则设计中予以考虑,兼顾经济性和系统安全。
行业分析2020-09-11

广东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方案公布

2020年8月25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明确消纳责任权重及分配、市场管理机制、考核要求及详细交易方案。

国家能源局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

为加强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开展,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0〕26号),决定从2020年7月至12月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

西藏富余水电首次通过电力现货交易实现外送消纳

 7月23日,西藏水电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运行的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平台,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达成现货交易,日前现货成交电力5000千瓦,成交电量10000千瓦时。

《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适应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连续试结算工作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规〔2020〕245号)(以下简称《通知》)。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27家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

近年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股权多元化为重点,加快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目前,公司经营区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27家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

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股权多元化为重点,加快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目前公司经营区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27家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

老赵看市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看点(三)

电力市场的偏差电量哪里来?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简单的说,只要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发生的电量,都是偏差电量,但实际情况并不这么简单,在计划管理模式和市场交易模式并存、省内市场和跨区跨省市场相互耦合、省级现货市场建设落后于中长期市场建设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深度阅读2020-07-20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开市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开市

作为甘肃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及电力市场化交易进程的关键一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7月15日完成增资协议签订后,正式挂牌开市交易。

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率先破60%

2020年上半年云南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81.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在全国率先突破60%大关,达到65.7%。
电网数据20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