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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印发 清单化明确权责事项131项 让权力运行更透明

南方电网报发布时间:2021-12-17 00:00:00

  南方电网公司近日修订印发《南方电网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定(2021年版)》(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和《南方电网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和授权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权责清单”),明确治理主体决策的权责事项131项,其中,总部事项92项,出资企业权责事项39项。

  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份文件的修订印发标志着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顶层设计工作的完成,通过全面梳理治理主体决策事项和权限,规范行权方式和决策程序,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实现“决策制度化、制度清单化、清单信息化”。

  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

  推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制度化”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公司此次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和权责清单,就是以《意见》为指引,通过制度化的方式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党在公司治理中管什么?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的权责清单进一步细化了党组决定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事项,通过党组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把关定向职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

  据了解,修订后的公司党组权责清单,明确35项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由党组决定,如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党组议事规则及权责清单等。54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党组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由其他治理主体作出决定,“确保党组既把好方向又不包办代替”。

  党在公司治理中怎么管?修订后的“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决定和前置研究讨论的具体管理要求,程序更清晰、标准更明确。比如,在科学分类决策方面,制度融入了党组创新探索的“制度审议”“综合审议”和“一事一议”三种前置研究讨论方式,在有效控制决策风险的同时,大幅提升决策效率,推动党组更加聚焦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在明确决策标准方面,制度将“四个是否”作为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的重要标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在完善决策程序方面,制度构建了“会议准备、充分沟通、会议决策、形成纪要”的阶梯式决策流程,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在提高决策质量方面,制度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组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总法律顾问等可以根据决策事项性质列席相关决策会议,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理顺公司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规范

  推动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化”

  公司股权理顺后,多元化股东会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将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文件必须进行适应性调整和优化。据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工作不仅统筹落实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董事会职权等上级文件要求,还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在形式上、内容上开展了深层次的创新。

  “我们通过建立重大事项决策的‘一张表’,运用清单化的思维对公司权责清单进行优化设计”,该负责人表示,优化后的权责清单实现了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化、可视化管理,为公司各治理主体、外派董事开展决策工作提供了规范依据和高效指引。

  创新还体现在规范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方面。记者了解到,在董事会92项权责事项中,有32项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定,有52项事项授权给董事长或总经理决定,授权比例达到56.5%。

  “公司在配置董事会权责时,一方面,为保证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将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交由董事会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另一方面,全面考虑董事会运作的实际,及需适应市场快速变化的外部特点,将一般性、多发性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给董事长或总经理决策,提高决策效率”,法规部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对出资企业事项的管理一直是公司治理中的难点,如何把握好决策和授权的“度”,是各层级普遍反映的焦点问题。为此,公司配套修订法人层级权责清单,对于出资企业管控事项,不仅明确需要总部治理主体决策事项39项,同时明确非治理主体决策事项193项。并在此基础上,一方面运用精准授权模型对各出资企业开展授权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明确40项分类施策管控事项和12项特别授权事项,有效解决授权“一揽子”“一刀切”的问题;另一方面明确依托股东权利管控事项19项,依托外部董事管控事项29项,在总部审核审批事项中占比达到37%,加大治理型行权推广力度,推动更好依靠法人治理结构开展管控。

  健全公司治理体系运行机制

  推动公司治理运行“规范化”

  权责清单如何能够在公司治理中规范地运行起来,有什么机制来支撑和保障?“公司治理是一项涉及多方的系统性工程,权责清单作为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以公司章程为统领,构建了系统完备、横向协同、上下贯通、务实管用的制度和机制,以推动公司治理运行迈向规范化。”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公司主要从三个方面建立相关机制来保障各项权责的规范运行。一是建立了顶层设计文件的联动机制,将公司章程、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和清单深度联动,当外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变化,权责需要调整时,各顶层设计文件将同步识别、一并调整。二是建立了“清单-制度”动态更新完善机制,赋予权责清单与章程同等的法律效力,凡是涉及权责事项的调整,必须先调整权责清单再对应修订制度,不得在清单之外任意创设权力,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三是建立了信息化管理机制,无缝对接国务院国资委机关“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系统,实现所有重大事项决策资料在系统中流转、上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南方电网公司将以完善的制度设计、坚决的制度执行和有效的制度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和权责清单执行到位,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南网传媒全媒体记者 黄雅熙 通讯员 赵鑫 胡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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