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能源监管办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化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践行电力业务许可“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许可证把关作用,发电许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推进设计寿命期满煤电机组延续工作。根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发电企业对设计寿命期满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延续运行的需求,江苏能源监管办赴相关发电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召开燃煤发电机组延续运行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地方发改、环保部门、省电力行业协会及相关发电企业意见建议。会同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设计寿命期满燃煤发电机组延续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江苏燃煤机组延续运行明确了要求和许可条件,推进机组延续运行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畅通发电许可绿色通道。2020年继续坚持发电申请快速审批,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时间进一步压缩,发电类申请平均办结时间约3.5个工作日,比规定办结时限低11.5个工作日,特别是12月份风电机组集中投产,许可申请高峰期平均办结时间不到3个工作日。全年新增许可机组1717台,容量合计788万千瓦,其中:风电448.8万千瓦,核电111.8万千瓦,燃气发电145.9万千瓦,光伏25.8万千瓦,垃圾和生物质发电35.3万千瓦,煤电18.5万千瓦,新增发电结构显著清洁化。三是依法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结合江苏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发电机组实际运行寿命,严格排查机组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注销决定。2020年先后三批次注销淘汰落后机组,涉及机组共54台,总容量1300兆瓦。 2021年,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继续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等要求,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为广大发电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许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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