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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召开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全面推进部署双重预防机制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9-18 0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1〕64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近期有关工作部署,9月8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召开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全面推进部署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领导,电力安全监管处、吉林和黑龙江业务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电力安全监管处、吉林业务办、黑龙江业务办分别汇报上半年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下阶段工作重点,并结合工作实际对2021年下半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领导分析今年以来东北区域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就加强预防机制深化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抓实抓细双重预防机制,将通知要求立即落实到风险隐患“季会周报”工作中,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的整改闭环,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阶段出实效,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二是精准研判冬季保供电、保供暖形势,提高政治敏感性,对电煤供需、电力供需缺口及时做出预判预警并上报国家能源局,发挥好沟通协调作用。三是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制定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现场督查,督促电力企业压实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狠抓现场作业安全管控,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坚持“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理念,通过责令整改、监管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结合疫情防控,统筹安排近期电力安全监管各项检查,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积极服务营商环境。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挂牌督力度,加大重特大风险隐患通报及追责问责,全力保障东北区域电力生产安全和可靠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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