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赴山东能源监管办,就贯彻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区域能源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进行座谈。 在座谈中,山东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首先介绍了山东办基本情况和近期有关监管工作,表示将全力支持深化区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并提出了初步建议。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座谈中指出,区域协同发展是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非常重要。华北区域地域辽阔,区域内能源供应和消费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各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83号文”精神,华北局与各省办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区域协同监管。按照国家能源局党组工作部署,华北能源监管局和山东能源监管办的工作联系日益密切、协同监管取得一定成效,各方要在深化共识的基础上,在定期会商交流、重要工作联动和监管成果共享等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在行业监管、能源“两个安全”、推进市场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深化协同,全力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在华北区域落地见效,推动华北区域能源行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华北能源监管局有关处负责人,山东能源监管办党组成员和有关处负责人参加座谈。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