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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发展、消纳、补贴、新型电力系统,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布会全文实录

光伏们发布时间:2021-03-30 14:30:44

 图片来源:国新网


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务院亚新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举行亚新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亚新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发言人李福龙,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进一步指明了我国能源转型变革的战略方向,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设定了新的航标。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大力推动新时代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着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积极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健全完善有利于全社会共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生力军成长为碳达峰碳中和的主力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边界条件、发展逻辑以及发展机制都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综合来看,“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大规模发展。在“十三五”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


二是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到“十四五”末,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三是市场化发展。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今年开始风电光伏发展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竞争化发展。


四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将通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既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也实现高水平的消纳利用,更加有力的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问题一:碳中和目标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与利用,伴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及发电量不断增长,如何避免弃风弃光备受关注,请问国家能源局将如何保证电力消纳保证机制?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徐想 摄)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下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不能一方面大力发展,一方面弃风弃光大量存在。所以社会各界对行业对新能源的消纳是非常关注,前些年由于新能源的开发和电力系统的消纳能力不匹配,确实出现过弃风弃光比较突出的问题。2018年开始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弃风弃光逐年好转,风电光伏利用率大幅度上升,到2020年风电利用率已经达到97%,光伏利用率达到98%。我们考察了世界各国的情况,这个水平在全世界领先。


下一步,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我们要推动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主体,所以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纳利用,这里介绍国家能源局的三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在满足碳达峰碳中和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各个地区的新能源资源条件,包括土地等建设条件,特别是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积极推动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在西部地区、北部地区,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我们要科学规划、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实现新能源电力全局优化配置。


第二,要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电力系统一手牵着发电侧,一手牵着用户,过去我们的发电设施随着用户需求在调整发电,发电、输电、用电是同时完成的。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新能源存在一定靠天吃饭的特性,用户用电需要可靠保障,这两方面怎么融合、衔接起来,这就需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使得新能源更好的消纳。在发电侧,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包括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的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另外,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比如电动汽车,我们电力系统要给它充电,看似是一个供电任务,但通过技术的发展包括采取经济性措施,完全可以让电动汽车促进我们系统能力提升。电动汽车在低谷时,系统给它充电;在用电高峰,让电动汽车给我们系统放电。一辆电动汽车就可能成为电力系统的一个储能装置,如果成千上万大规模的电动汽车,那对我们系统是非常有利的因素。所以我们要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非常好的事情。


第三,要构建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简单介绍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在电网保障消纳的基础上,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途径,实现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承担清洁能源消纳责任的机制。二是统筹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的资源,完善新能源调度机制,多维度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保障调节能力与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匹配。三是要科学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要形成有利于新能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整体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各个地方风光资源不一样、负荷情况不一样、系统电网结构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区的目标,充分利用系统消纳能力,积极提升新能源发展空间。


问题二:“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都对加快可再生能源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文件的引领下,您认为未来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格局将呈现出哪些新特征?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徐想 摄)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我国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两会刚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任务。总体来看,“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边界条件、发展逻辑以及发展机制都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综合来看,“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大规模发展。在“十三五”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


二是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到“十四五”末,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三是市场化发展。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今年开始风电光伏发展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竞争化发展。


四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将通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既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也实现高水平的消纳利用,更加有力的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展望未来我们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充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锻长板、补短板,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整体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区域布局优化发展,通过重大基地支撑发展,通过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通过行动计划落实发展,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的替代工程,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高质量、低成本、市场化发展,为保障能源供应、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问题三:“十四五”是碳达峰的攻坚期、窗口期,国家能源局拟采取哪些措施推动碳达峰的稳步实现?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徐想 摄)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


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现在距离2030年碳达峰还有两个五年,共十年。“十四五”是第一个五年,也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动碳达峰工作能够成势见效。


一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这两个目标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外承诺的,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必须完成。我们将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同时要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的发展核电,同时要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建设,增强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新能源消纳的问题刚才黄学农司长已经讲了,这个压力也很大。


二是大力推行绿色用能模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在重点领域乃至全社会推行绿色用能模式至关重要。我们将采取更加严格的能耗标准,支持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非化石能源的替代和用能方式的改变。推动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绿色用能模式,也加快取暖、炊事用能等方面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降低13.5%,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较2020年降低18%的目标。这两个目标在“十四五”规划里已经体现了。


三是制定和实施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和任务举措,围绕促进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重点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同时抓好国家和省级“十四五”能源规划衔接工作,把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等目标落实到规划中,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压实各级各地碳减排责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碳达峰,这项工作现在就要开始干、着手干。


问题四:平价时代来到后新能源的发展不再需要补贴,但许多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仍然存在补贴拖欠问题,导致一些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如何彻底解决这部分补贴缺口?同时如何让绿色电力证书发挥更大作用?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我们国家这些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确实也存在您刚才讲的补贴资金不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等问题。对这个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来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前不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这个文件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补贴资金滞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提出了纾困办法。总体来讲有几条措施:


第一,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目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因为补贴拖欠导致资金相对紧张,但实际上这些补贴资金客观存在,而且是有政府信用担保的,所以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现金流给予贷款的展期、续贷或者调整还款进度和还款期限,来保证企业现金流不断。


第二,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前一段时间财政部等几部门陆续组织开展补贴清单的审核,只要通过审核,纳入补贴清单的,就相当于对拖欠的补贴进行确权,对于确权了的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以补贴证明材料等作为增信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金额。


第三,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的方式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分担利息压力。我们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这对于企业也是有效减负手段。


第四,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应收尽收。目前在电价里有一个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的征收率没有达到百分之百,我们希望能够在前端,在附加征收环节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百分之百的附加征收,以此扩大补贴收入来源和补贴收入规模。


第五,优化补贴资金管理。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企业优先发放补贴资金,同时鼓励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和企业继续加大信贷支持。


以上是几个主要解决补贴拖欠和补贴资金滞后的办法,后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落地,逐步缓解并最终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问题五: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首次提出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请问新型电力系统当前着力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有哪些?另外,新能源的大规模并入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它会对电力系统实时平衡带来复杂局面,请问如何确保电力稳定供应以及能源安全?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

  

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这是我们实现“30·60”目标的必然选择。它的核心特征是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的主体。刚才您提到,新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特点,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通过装备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多种能源方式互联互济、源网荷储深度融合,来实现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慧灵活、经济高效等目标。在这里可以给大家介绍五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要着力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发展的电力产供储销体系,保障电力安全可靠。关于怎么保障安全供应,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必须坚守的底线就是要确保安全供应,这是非常重要的任务。这里有一些措施:一要发挥电网资源配置的平台作用;二要推动坚强局部电网建设;三要合理推动支撑性电源建设、基础性电源建设;四要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强化电力安全和抗灾能力,扎实提升电力工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二,要着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刚才建华局长已经做了充分介绍,前面我介绍避免弃风弃光问题时也提到,我们要通过电源侧、电网侧、需求侧、储能侧等方方面面来推动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提升,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后的要求。新能源并网后,不能出现大量弃风弃光问题,也不能出现缺电问题,要保障供电安全,把波动性、间歇性的新能源特点,通过系统的灵活调节变成友好的、确保用户供应的新型系统。

  

第三,要着力推动源网荷储的互动融合,提升系统运行效率,满足各类用户多样化用能需求。引导电力新模式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要实现多能互补优化,消费侧要电热冷气多元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获得电力的服务水平,实现高比例新能源充分利用与多种能源和谐互济。推动电力系统与先进信息通信控制技术的耦合发展,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提升电力的综合能源服务水平。

  

第四,要着力加大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的集中攻关、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先进信息通信等技术与电力技术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体系。要组织攻关一些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等,开展一批新型电力系统的创新性工程示范。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是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体系。通过电力市场机制、运行机制、价格机制的不断完善,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电力市场体系。


问题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请问“十四五”时期国家能源局将如何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亚新综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发言人李福龙: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刚才章建华局长已经对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重要举措、行动、政策作了非常明确深刻的阐述和介绍。“十三五”时期,我们国家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2.1%提高到15.9%,平均每年提高了0.76个百分点。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25%左右,今后十年平均每年要提高0.9个百分点,相当于平均每年要增加非化石能源大约7000万吨标准煤,任务确实非常艰巨。国家能源局正在深入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准备从四个方面加大力度推动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我们正在研究拟定“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分领域能源规划,把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放在突出位置,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增量的比重将达到80%,比“十三五”要提高20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左右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做好国家能源规划、省级能源规划的衔接工作,把推进低碳转型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多元化发展非化石能源。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以西南地区、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发建设水电站,锚定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同时还要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三是优化新能源发展布局。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新能源电力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建设,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的集中式开发,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新能源的就地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特别是推动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的光伏发电、分散式的风电。

  

四是加强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在气源有保障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型储能的研发应用。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正像刚才黄学农司长介绍的,这是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我们注意到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0年可再生能源报告显示,中国是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容量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之一,您认为中国为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贡献了怎样的力量?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


刚才我已经讲到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和设备制造国,中国始终致力于加强与世界各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为全球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产品,贡献了中国智慧,发挥了中国力量。

  

我们积极参与全球分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产品、装备和服务“走出去”。我们的水电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承担了海外70%的水电建设任务。可以讲在全球的水电工地上,大多数都能见到中国的人员。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58%的多晶硅、93%的硅片、75%的电池片、73%的组件。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风机制造国,我们的产量占全球的一半,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提供了中国产品。以上这些数据可以说明,中国在新能源发展上绝对是主力,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是第一。

  

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中国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我们开创了光伏扶贫这一可再生能源助力脱贫攻坚的新路径,为全球减贫事业提供了成功经验,探索了光伏治沙新模式,开展了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功实践。我们推广了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新业态,现在正在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交通、工业等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尤其是近年来我国通过法律保障、规划引导、财政支持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实现快速发展、规模化发展,为全球能源转型做出了突出贡献。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到9.34亿千瓦,占全球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规模的三分之一。特别是我国风电、光伏去年新增装机约1.2亿千瓦,占全球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也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技术的快速进步,成本也快速下降,经济性快速提升,竞争力快速提高,使全球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发电加快成为新增主力能源成为现实。可以说,没有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就不可能有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快速蓬勃兴起,中国为全球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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