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湖南岳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分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秩序的通知。
通知提出,禁止冒用未授权企业或单位名义开展光伏项目洽谈和开展项目工作。对未取得“岳阳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对已经开工建设无项目备案证明的,必须及时叫停,完善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未取得“岳阳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网岳阳电力公司一律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本通知自2023年5月8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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