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各地区6月份代理购电价格均有小幅的下跌,近日发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3〕148号)。新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即6月用电产生电费(7月发行电费)按新电价政策执行。
根据通知,工商业珠三角电价:尖峰电价:1.719元/度;高峰电价:1.381元/度;平段电价:0.823元/度;低谷电价:0.330元/度。
来源:广东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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