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碳经济、碳本位……化学元素“碳”悄然变为商品进入市场。有学者甚至认为,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信息化之后,全球低碳化掀起的第四次浪潮正在加速来临。对能源企业来说,碳交易时代的到来,是镜花水月,还是千载难逢?
或许,机会成本还是大于风险成本,越来越多能源企业将目光移至“碳”。以中国海油为例,其2014年9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国海油温室气体减排及碳资产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单位应把实施温室气体减排和碳资产管理作为本单位转变发展方式、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手段。
在此之前,海油发展北京冷能利用研究所开发的“福建LNG冷能空分CCER(中国自愿碳减排)项目”正式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这是中国海油成功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第一个CCER项目,也是我国冷能利用领域第一个成功备案的CCER项目。
2005年,人类历史上首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碳交易成为可能。目前,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所交易的碳主要通过CDM方法学或CCER方法学来计算。
福建LNG冷能空分CCER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过程并不轻松。CCER项目的通过必须经过审定、注册、签发几个阶段。国家发改委对CCER项目的审批相对谨慎,全国有数百个项目在“排队”等“上会”。
“排队”这么久,企业为何愿意耐心等待?奥秘就在于排放权交易使碳排放额度成为商品,碳减排量可以在国家间买卖,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2005年2月16日,人类历史上首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该法规第12条让碳交易成为可能,如今,碳交易已从当年的小范围活动迅速拓展至全球多个领域。
既然是商品,碳减排额度就必须有公认的测量方法,更通俗地来讲,使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并网发电、植树造林、向居民推广使用节能灯……这些做法产生的碳减额度可以被测量,并且测量方法应得到业界普遍认可。
目前,适用于碳交易的碳减额度计算方法主要为CDM方法学。它由于符合CDM制订的规范而被称为CDM方法学,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理事会迄今已批准了184项CDM方法学。在中国,国家发改委在CDM方法学的基础上公布了177个CCER方法学。
在注册前(Pre-CDM),福建LNG冷能空分CCER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共计15万吨,近期通过发改委备案的就是这部分碳减排量。该碳减排量可在碳市场出售,获得碳减排收益,也可考虑在中国海油内部进行调配,以应对每年中国海油的碳排放履约任务。
搭乘碳交易顺风车
中国海油共有8家下属单位被纳入强制碳减排企业名单,看似不好完成的碳减排难题,一旦搭上碳交易的顺风车或许就有了新出路。
CCER项目中的碳减排采取自愿原则,与这一原则不同,考虑到中国日益紧迫的环境形势,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下称《办法》),《办法》首次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显然,中国的碳减排已经到了“强制执行”的境地。目前国家已经向开展碳交易试点的7个省市下发了“碳排放配额”,各试点又将这些配额分解到所管辖的“强制碳排放管控企业”(简称“控排企业”),这些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配额清缴等相关工作。
目前,中国海油共有8家下属单位被纳入强制碳减排企业名单。随着国家对碳排放管控力度的不断加大,中国海油将会有更多企业被纳入强制碳减排名单中。
强制减排?似乎将经济效益为上的企业逼上了绝境,实则不然。经过梳理,我们发现,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177个CCER方法学中,适合中国海油的方法至少有48个,这便意味着海油上、中、下游产业链上至少有48个类型的碳减排项目可以开发为CCER项目。
由此来看,即便在行政高压之下,看似不好完成的碳减排难题,一旦搭上碳交易的顺风车或许就有了新出路。届时,中国海油的碳减量不仅可以在系统内部做调配,完成强制碳减排的履约任务;如有余量,还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增加企业碳收益。
企业碳管理机构亟待组建
伴随中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即将成立,各企业内部也应该尽快建立统一的碳管理机构,更好地完成国家层面提出的碳配额履约任务。
据了解,审定备案的CCER项目可以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重庆、湖北7个碳市场交易,这些碳交易区域性试点市场交易活跃。截至2016年9月,7个碳市场累计成交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
然而,通过实践,学者和决策者逐渐意识到,这7个碳交易市场仍存在诸多问题,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呼之欲出。
伴随全国即将成立的统一碳交易市场,中国海油也亟待组建企业内部的碳管理机构。这既是顺应国家政策之举,也是企业发展需要。
目前,大量海油系统内的碳减排项目“待字闺中”,中国海油碳排放的“大数据”也尚待收集。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建立后,国家碳配额指标有可能对企业整体做出要求,如果中国海油不成立统一碳管理机构,届时将面临缺少应对国家碳配额履约归口管理机构的窘境。
在建立碳管理机构方面,一些能源企业做出了有益探索。2010年7月,华能集团组建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提高集团碳资产运作效益的同时,逐步拓宽服务范围和业务领域,为相关市场机构提供碳交易、碳金融等与低碳发展相关的业务服务。中国石化也设立了公司的碳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国内碳排放交易等任务。
《关于加强中国海油温室气体减排及碳资产管理的通知》也透露出这样的规划,中国海油决定赋予下属公司海油发展在温室气体减排和碳资产管理方面的一些职责。相信不远的将来,中国海油碳减排管理平台建设也将驶入正轨。
节能减碳两大“潮”路径:低碳社区和碳交易
今年5月,包括中国在内的175个国家代表赴联合国签署了《巴黎协定》。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么多国家同时签署同一协定。《巴黎协定》究竟约定了什么,能让这么多国家前来签署?答案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降低。用联合国一位官员的话说,世界终于认识到,一个低碳、适应力强的未来是不可回避的趋势。
中国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如何?习近平主席曾代表中国做出承诺:中国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的理念,充分展示了向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经济转型的决心。
这些目标的实现,当然需要一些具体的措施。东盟与东亚研究院能源经济学家VenkatachalamAnbumozhi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节能减碳贡献最大的三个方面是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投资、减少不必要的碳排放。降低技术成本、推动新技术普及、配以税收支持,是他给节能减碳的三大建议。在他看来,“低碳社区”和“碳排放权交易”成为实现目标的两大路径。
低碳社区:一次全民能源行动
低碳社区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能源设施的改造。改造的前提是对社区能源利用情况的了解。社区能源利用情况包括社区现有的电耗、气耗、水耗、热力等使用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社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风能、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能(沼气、秸秆等)利用现状;节能灯使用情况。提高能源利用率是低碳改造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摸清能源供应系统的情况下,就要结合本地能源禀赋和供应条件,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燃煤替代。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表示,对必须保留的现有燃煤设施,要加强技术升级和环保升级,推广优质煤炭,实现达标排放。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替代和应用,丰富能源供应的渠道。
举例来说,我国北方供热资源就可以有机整合。比如在周边有工业余热的社区,供暖系统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并逐步实现热源效率、热网效率、热用户效率三方面提升。再比如,居民小区可以通过太阳能、风能、冷热电联产等多种形式发电,用于小区内电动车充电、草坪照明、停车场照明用电、灭蚊器用电等。
如果说以上这些技术适用于城市社区,那么农村能源供应结构调整更加大有可为。比如通过液化石油气下乡配送,实现农村用户炊事低碳化;在农业秸秆、禽畜养殖粪便等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广建设规模化的沼气场站,让沼气应用于炊事、发电以及供热、取暖。在居住点较为分散的社区,可以推广分散的户用沼气池;在沿海、草原牧场等风能资源丰富的区域,推广中小型风力发电和风力、光伏互补的技术。当然,要实现这些技术改造,首先需要通过宣传加深村民对清洁能源设备与技术的认识,以获得他们的支持。
推进节能低碳的举措除了需要低碳理念的宣传,也需要运用能源监控信息系统对区域内能耗进行分析。比如对区域内照明用电、生活用水的监控,分析能源成本、确认节能量、对比能源使用情况,并提供更高效、科学、综合的解决方案。
对于个人来说,也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为低碳社区作贡献。《新惠阳报》的一篇报道显示,装修中如果减少1千克铝材,就等于节约了9.6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24.7千克。如果全国每年2000万户家庭装修能做到这一点,就可以减排二氧化碳49.4万吨。同理,钢材也是耗能大户,如果每家装修减少1千克钢材,全国每年减排二氧化碳3.8万吨。在装修中减少木材的使用量,从根源上来说就是保护森林资源,也减少了木材加工和运输中的能源消耗,降低了碳排放。同时,在装修设计时,最大限度地自然采光,减少照明用电,在选择家电
时尽量选择太阳能热水器,这些都是我们在低碳社区建设时力所能及的。
当然,将我国公众都调动起来积极参与低碳发展的进程,让低碳持家、低碳消费、低碳出行、低碳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除了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落实健全的执法体系,我们还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策略性的低碳传播活动。
碳交易:一个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在中国,7个碳交易市场试点已经推进两年。
针对“明年成立全国统一碳市场”的预期,大家热议的第一个话题是控排企业的碳市场意识。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刘汉武表示,增强碳排放流动性的根本在于引导企业的价值发现,即发现真正减排的技术改造成本高于企业购买碳排放权,从而实现成本转移。广东碳排放权交易所董事叶军表示,一些控排企业对碳市场互赢交易模式认识不足,相关投资研发人员会有这样的疑惑:“选这个价买卖配额,如何向领导分析风险所在?”这就导致他们交易模式的设计较为保守。因此,叶军认为,投资者意识教育很重要。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王靖则直白表示:“如果投资者像关注股票市场一样关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市场自然会流动起来。”
碳金融产品的创新成为热议的另一个主题。各个碳试点市场都在基本产品(碳配额和CCER)基础上做了金融创新,设计了多种金融产品,以应对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宾晖介绍道,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开展的借碳业务更为灵活,他们参照金融市场中“同业拆借”的做法,从而降低了谈判成本。另外,上海碳市场还吸引基金、信托等社会资本入场,以增加控排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碳配额流转。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葛兴安介绍道,今年4月,BP与深圳能源在碳市场做质押回购,这标志着深圳碳市场在全国率先允许境外投资机构参与。叶军介绍道,随着南沙自贸区的成立,广东碳排放权交易所将适时推出“首个以碳排放权为投资标的的期货产品”。北京环境交易所副总裁周丞介绍道,北京碳市场在销售渠道上进行了创新,推出互联网+CCER(中国核证减排量),个人也可以在微商购买CCER。也许在未来,“中国大妈”除了关注股票申购,可能同样关心自己下单的CCER是否赚钱了。不过,各碳市场负责人都意识到,碳市场流动性弱,要辩证考虑,基本交易产品退出机制要健全。
碳市场风险是各碳市场负责人关注的第三个重要话题。碳市场是政府强市场,且没有实物标的,因此系统性风险较大。叶军指出,要注意确权、注册登记系统,避免类似2014年青岛某企业“伪造仓单、在多家银行进行重复质押”的情况发生。周丞建议加强碳市场管理能力建设,在信息发布方面要注意公开公正透明。
据悉,全国碳市场的关键理念是“交能互动、碳金融通”,有效发挥市场活力,纳入管控企业,提高市场活跃度。
当然,除了本文所述的低碳社区、碳交易两大节能减碳路径,还有很多举措能够促使《巴黎协定》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也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根据安排,《巴黎协定》生效的前提是至少有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签署并加入,并且这些缔约方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约占全球总量的55%。因此,在签署协议后,各国必须采取下一步骤,使其在国内得到接受或批准。习近平特使、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签字仪式的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将在今年9月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之前,完成参加《巴黎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批准该协定。
低碳时代就在当下,早已关乎你我。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与其回避大势,不如找到切实可行的路径尽早融入节能减碳的浪潮中去。
CDM与CCER
CDM项目的碳配额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制定。2010年至2012年,欧洲经济衰退,一些工厂或设备关闭。这种情况下,即使不采取任何减排措施,欧洲企业碳排放量也不会超标,碳配额过剩使国际市场碳配额的价格“跳水”。
在此背景下,申报CCER项目成了中国企业较为现实的选择。CCER指中国本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所产生的核证减排量,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CCER与碳交易试点一道,构成我国碳市场的两条主线。
挑战与商机并存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达成新的全球气候协议,明确了碳排放控制目标,预示着新一轮碳减排和利用产业正在兴起。
2014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为97.6亿吨,占世界排放总量的27.5%。中国承诺到2030年左右达到排放峰值,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在巨大的碳排放基数和超强的承诺减排任务面前,中英、中欧、中美和中澳相继签署碳排放合作协议,在为我国碳减排提供强大的技术和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带来巨大的商机。
国外在碳捕集与封存(CCS)方面发展较早,技术成熟,已形成具有商业运行模式的CCS项目。具有代表性的全流程CCS项目有加拿大Weyburn项目、北海Sleipne项目、阿尔及利亚InSalah项目等。
国内碳减排技术研发起步较晚,代表性项目有华能集团上海石洞口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示范项目、神华集团煤制油项目中的10万吨/年二氧化碳封存示范项目和陕西延长石油5万吨/年的全流程封存示范项目。总体来看,我国二氧化碳减排技术体量较小,技术上仍存在挑战,商业模式上需要创新。
目前碳排放交易试点存在以下问题:法律法规不完善;试点市场分割,碳配额政策不统一;市场有效性不足,广度和深度不够。在推广过程中,国家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尽快完善立法、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