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降成本初见成效 推进仍需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2016-11-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近日在多个省区的输配电改革调查中发现,以输配电价格为核心的电力降成本初见成效,但电力供过于求的整体形势,与电价核定之间仍存在差距。涉电企业呼吁,要真正解决电价居高的情况,需要深度推进综合政策支持。

  电力降成本效果初显

  2015年,我国启动了输配电价改革,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五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2016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批复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企业2016年至2018年监管周期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

  记者在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和广西采访了解到,电力降成本效果初显。

  宁夏电网成本核减比例达到19.4%,平均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1546元,比省内购销差价每千瓦时低1.15分。腾出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大工业用电价格总计约为7.6亿元。

  云南新核定的平均输配电价标准与2014年电网企业的购销成本相比核减了30.36亿元,核减比例达到13.4%,与原目录电价相比,110千伏和220千伏大工业用电电价每千瓦时由0.48元和0.468元下调为0.412元和0.394元,每千瓦时降低了6.8分和7.4分。

  湖北电网输配电价总水平为0.2374元/千瓦时,比2015年实际购销差降低9厘/千瓦时,大工业电价可综合传导降低1.675分钱/千瓦时,预计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

  2016年3月,广西电力交易中心第一批电力直接交易签约电量91.6亿千瓦时,较2015年60亿千瓦时增长52%,占2016年火电机组预控发电量的24%,双边协商交易电量89.7亿千瓦时,挂牌交易量1.9亿千瓦时。涉及34家电力企业和9家发电企业,成交电价平均降幅0.1元/千瓦时,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约9.1亿元。

  国家电网宁夏电力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介绍,在核定输配电价后,宁夏电力的收益率大约为4.7%。

  降成本对处于困境中的我国大型企业产生了积极效果,刚刚结束的铝业发展论坛上,专家坦言,电解铝的生产成本构成中,电力成本约占40%,以生产一吨电解铝平均1.38万度电简单测算,1.8分电费成本的下降将直接降低电解铝企业248.4元/吨不等的生产成本。广西今年1月至4月铁合金产量同比增长18.9%,比上年同期提高23.2%;水泥产量增长9.9%,同比提高3.8%;电解铝产量由上年同期的下降7.4%转为增长4.0%,同比提高11.4%。

  降成本面临诸多难题

  虽然电力降成本效果显著,但目前以输配电改革为核心的电力“降成本”面临的难题仍然不小,核心是输配电准许成本难以核定,目前仅依靠对电网企业现有实际发生成本审核,难以正确核定输配电业务的标准成本。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历史成本监审难以精准核定有效资产和运营成本。

  广西师范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罗婧认为:“有效资产的界定意味着首先是在电网庞大资产中准确划分出仅用于输配部分的资产,但目前政府对成本核定出台的规划仍不足以完全指导实施过程。”同时,电力企业围绕着运营支出存在着大量的关联公司交易,需要审计人员从海量账目中准确剔除与输配业务无关的费用部分,同时,对关联交易的价格水平、输配电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工资收入标准确定等等一系列问题做出准确的界定。

  如何妥善处理电网投资和电量增长与电价水平的关系至关重要。未来输配电成本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的投资决策,对电网成本的监管必然包括了对电网投资的监管。根据输配电价的定价原则,有效投资将进入准许成本,并通过电量和电价带来的收入回收成本并获得准许收益。因此,输配电价水平与未来的投资、电量密切相关。

  广西、云南、贵州、宁夏等省区的物价部门认为,测算输配电价过程中,预测新增准许成本和电网企业新增投资紧密相关,电网企业长期以来秉承“适度超前发展”的理念,导致未来年度投资计划往往数额很大,在电力供求形势发生逆转的情况下,电网加大投资的成本会不断推高输配电价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处长崔海山说:“国家电网在宁夏的投资已经提供了非常坚强的电网,在没有相应经济体量承载的情况下如何消化是大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当输配电价的成本核定出来后,还要除以输送电量确定电价,但电改文件中未予明确基础电费的收取原理和计算原则,导致工业用户电费成本降低‘无据可依’。”

  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及交叉补贴存在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电价调整秉承理念是扶持规模大、高电压的传统大工业用户,从而形成了基本电价偏高,高电压大工业用户享受低电价、低电压普通工商业高电价的固有模式。业内人士认为,价格水平不能完全反映成本水平,按照真实成本核算,居民处于供电末端,电价肯定要提高。但目前我国一直采取的是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电。交叉补贴的难点在于分清不同用户间、不同电压等级间、不同地区间各项交叉补贴。

  广西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专家刘健认为,一些地方的电力公司尚未对各电压等级的电量单独计量,并按相应口径进行成本核算,因此,目前很难算清各电压等级及各类用户间的交叉补贴。希望电网企业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核定输配电准许成本的需要进行成本归集,并进一步细化到按分电压等级归集成本。

  深度推进仍需持续“组合拳”

  电力体制改革业内人士呼吁:应通过强化监管、提高投资预测精准度等组合拳的方式降低成本。

  强化政府监管,将交叉补贴变为整体透明的“一揽子补贴”。

  目前,我国电价中长期存在交叉补贴,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电,城市用户补贴农村用户,同类用户之间存在交叉补贴。业内人士建议,各试点省份逐步开展交叉补贴摸底、测算和核定工作,统一研究提出妥善处理交叉补贴的政策措施,在逐步减少工商业内部交叉补贴的同时,妥善处理居民、农业用户交叉补贴。可尝试探索建立测算交叉补贴的方法、模型、参数,待条件成熟,出台交叉补贴核算技术指南。在摸清底数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探索妥善解决交叉补贴的机制。

  广西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李开林建议,居民和农业用电补贴可以统一由政府直接建立补助基金来实施补贴职能,资金来源可以从输配电改革节省下来的成本中来,这也将有利于电改与民生关系协调统一。

  提高电网企业投资规模预估准确性,建立电网投资“准生证”制度。

  电网企业需要将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的核定与社会用电量和负荷的预测有效结合起来,尽量提高用电量及负荷的预测准确率,合理确定投资规模,保证实际营业收入与核定的准许收入偏差度较小。在投资计划安排中,电网企业宜进一步加强投入产出效益分析,科学评判电网投资在提升电网安全性、运营效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明确电网投入效益增长点,细化投资分类,有效落实精准投资。

  业内人士建议,对于电网企业开展普遍服务、可再生能源通道送出等项目,建议基于“激励引导”原则,给予较高的投资回报,以激发电网企业开展此类项目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保障电网企业针对普遍服务的投资不下降。

  深化电网设备全寿命周期资产管理。

  据广西柳州供电局局长邹晖介绍,基层电网企业正在深入贯彻全寿命周期资产管理理念,以确保资产长效运营为目标,降低资产运维成本。从源头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设备选型以免维护或维护成本低、故障率低为主要条件;建立供应商筛选机制,选择具有良好供货业绩、生产管理科学、工艺控制严的专业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适当提高建设设计标准,加强施工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深化状态检修,跟踪关注、实时预警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理设备缺陷和隐患,确保在设备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降低故障发生概率与运维成本。

      关键词: 输配电价,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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