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媒体报道,某省某县总工会通过建立工会代表履职指导站,让县、镇(区、街道)两级近千名工会代表届期内开会有场所、培训有课堂、建言献策有平台、联系职工有量化,实现了工会代表履职常态化,促进了工会代表作用的发挥。这是工会代表常任制的新发展、新经验。
实行工会代表常任制,是工会工作的现实需要,是工会改革“强三性去四化”的必由之路。工会是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保持群众性,防止“行政化”“机关化”。保持和防止的有效手段就是民主办会,开门办会,让工会工作从确定任务、安排部署,到组织实施、执行到位,自始至终都有更多的工会会员参与,使之不仅是工作的执行者,也是组织者甚至决策者之一。这里所说“更多会员的参与”,工会代表便是最适合的人选。
一般来说,各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职工优秀分子,或者工会积极分子,都有各自的特长或优势。但以往常常是会议闭幕,代表任务结束,乃至出现“选举投票一刻钟,会散以后影无踪”的现象,不仅没有能够发挥代表们更多更大的作用,也使职工群众觉得代表无足轻重。这些都不能不影响到工会工作的开展。
实行工会代表常任制,代表在届期内可以持续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直至换届。此举在各地实践中已经逐步摸索、总结出一套比较成熟的经验,并且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会界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一项有利于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有利于工会机关开门办会,有利于加快工会组织民主化、群众化进程的创新之举。
实行工代会代表常任制,在实践中有两条成功经验,一是制度保证,二是畅通渠道。“制度保证”主要包括代表履职的权利、义务、活动方式以及保障条件,并且通过轮训提高代表素质;“畅通渠道”主要包括参加会议、意见征询、组织调研、开办论坛等等,使常任不致虚置。滨海县总工会建立工会代表履职指导站对全县工会代表履职指导站进行科学设计,明确活动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发挥功能作用,使这两条经验进一步具体化,可操作了--履职指导站具体开展7 项工作:每月对工会代表培训一次;组织工会代表提议案、批评、建议;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引领职工开展技术创新;评议每个工会代表联系职工情况;协助工会督办职代会通过事项;对工会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这些工作都是实打实、硬碰硬的,保证了代表履职的效果。
工会代表常任制已经成为工会工作的重要抓手,使上级工会密切了与基层的联系,有效发挥了基层代表参与上级工会决策的积极性;上级决策由传统的全委会或“一班人”扩大到全体代表,集思广益;决策执行中,还可以根据代表的意见、建议适时调整工作,突出重点,使工作更符合职工意愿,成效也更加明显;开门办会增强了工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延伸了工会工作触角,也扩大了工会组织的影响力;与此同时,上级工会的工作时时处处在常任代表的监督评议之中,有效地促进了工作机制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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