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种好的玉米地屡屡遭到野猪糟蹋,尝试过多种办法并没有好的效果。鞍山的孟女士(化名)效仿他人架起电网阻拦野猪,但是没想到自己误触电网,不幸身亡。
记者了解到,帮助孟女士购买电网的人和当初帮她铺设电网的几位村民,也因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处罚。
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的孟女士家里的农田种了些玉米,看着辛苦种植的玉米一天天长高、吐穗,心里想着秋天终于可以卖个好价钱。
2019年8月,孟女士巡视玉米地时,发现地里倒伏着大片玉米,长出的玉米棒也被啃食,“这又是让野猪给糟蹋了,”孟女士的玉米地又一次遭到了野猪的“光顾”,之前孟女士想过很多办法,但是并不奏效,看到快要收获的玉米被糟蹋,她心疼不已。
在2018年末,孟女士认识的熟人张某在网上购买了两台用于猎杀野猪的电网设备,并在一处坡地上私设电网,还猎杀了一头野猪。2019年8月,张某和孟女士的父亲在她父亲家地中又私设电网,捕杀两头野猪。
2019年9月,孟女士正为防范野猪发愁,当她听说了这种防野猪的设备,立刻联系了张某,张某、孟女士的父亲和其他几名村民,跟着孟女士一起去玉米地共同铺设电网防止野猪破坏玉米,电网架设后成功电死了一头野猪。
电网威力巨大,考虑到电网的危险性,为防止村民路过触电,孟女士和父亲告知附近村民铺设电网地点,而且张某还通过手机在白天切断电网的电源,增加了一道保险。可是万万没有想到,2019年9月某日早7时许,电网架设后不久,孟女士在查看自家玉米地时不慎触电。后经司法鉴定,孟女士因电击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众多被告人以铺设电网的危险方法猎捕野猪,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轻信靠自己的防范以及口头告知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相关法律判处几名被告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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