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再增5亿元成本,发电企业如何应考碳交易

发布时间:2016-10-28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预计在本月开展的全国碳配额分配工作或将推迟至年底,而将于2017年开启的全国碳市场却渐行渐近。一方面具体政策还不确定,一方面国家在碳市场建设上态度坚决。发电行业与其观望,不如“先开展一些看似虚的,但其实不虚的工作”,一家发电集团碳交易从业人员告诉eo,待到政策明朗后,各发电企业可再根据自身可能的缺口和盈余情况开展相应的碳资产运作。

  发电企业需承担较大的碳约束压力

  全国碳交易市场虽然还未开启,但五市两省已先行尝试,在这七个试点中又以广东省体量最大。据广州碳交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广东省控排企业中,发电企业参与最积极,交易最活跃。这背后的原因,据广州微碳投资公司的碳资产管理总监蔡超分析,主要有三点:一是发电企业对碳交易接触早,相对熟悉;二是发电企业控排压力大,相对重视;三是发电企业有较多大型集团,体系较为成熟且市场意识强。

  在中国碳市场试点之前,欧洲碳市场就已运行多年。中国的一些发电企业曾开发过一些清洁发展(CDM)项目(以清洁能源发电为主),产生了部分核证减排量(CER,中国碳市场的CCER与之类似,但不通用)参与了欧洲碳交易市场。某些大型发电集团在中国碳市场试点前就成立了碳资产管理公司,针对欧洲碳市场开发并交易CER。CER的交易只是一种碳配额交易的补充机制,碳配额交易才是重头戏,但在中国的碳交易开始之前,国内企业都不曾有过碳配额交易的经验。目前碳市场试点地区有限,并且试点时间也只有短短三年,全国大部分的企业,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对碳交易这个新生事物相对陌生。

  发电企业虽在信息上占了先机,但经验有限,身上的压力却不小。目前,碳配额具体的分配细则还未明确,从各试点公布的配额分配方案来看,发电行业配额分配存在历史强度法和基准线法两种方法。其中湖北、北京、天津、重庆采用的是历史强度法,而广东、深圳、上海采用的则是基准线法。前者依据企业的历史排放强度来发放配额,方法简单、易于接受,但不利于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后者依据行业标杆值来确定配额量,更利于鼓励先进技术的应用,倒逼企业节能减排。发电行业作为排碳大户,且数据基础良好,行业标准清晰,易于计量和检测,按照国家碳配额从严分配的思路,很有可能采取基准线法而非历史强度法。如此一来发电企业,尤其是行业中低效落后的企业或需承担较大的碳约束压力。

  虽然目前基准值未定,但发电行业要做好有一定碳配额缺口的心理准备。据介绍,国内数家大型发电集团的碳排放总量都在3-4亿吨之间,按照2-5%的缺口测算,配额短缺量达到数百万吨至上千万吨。按碳配额价格50元/吨计算(国家发改委课题组测试碳排放达峰的配额价格),每年有约5亿元的履约成本,若考虑到未来政策免费配额比例逐年递减的可能,履约成本还将进一步上升。

  发电企业要如何应对碳交易,并借此契机完成自身的高效、绿色转型,是当下急需思考的问题,某发电集团碳交易员认为在全国碳交易启动之前准备工作不可或缺。此时,电力行业首先要摸清自身的碳家底,尤其是在碳交易发展初期,政策仍在不断完善中,企业更是可以抓住这个时机,参与到核算方法和配额分配方案等政策制定中,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此外,摸清碳家底,才能充分预估风险,提前做好应对之策。对于发电企业,继续优化火电并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大势所趋。开发新能源项目,一方面可调整自身的产业结构,一方面可获得CCER,帮助履约。虽然目前CCER供过于求,但现在试点地区有限,若考虑全国范围,据估计中国碳市场总量将超过40亿吨,若按10%的CCER低效比例计算,CCER的年需求量将达4亿吨。对于国内五大发电集团,预计全国市场建立后CCER需求量将达到数千万吨,为缓解碳约束带来的压力,一些集团已开始统一管理、开发旗下CCER项目,另一方面,集团也将对火电进行节能改造,响应国家政策进行相应的关停与上大压小政策。

  碳资产需统一管理

  碳交易给碳排放权赋予了价值,财政部本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是说明了碳排放权的资产属性。蔡超认为,企业首先要从决策层面重视碳交易,后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不同的碳资产管理模式,对于大型集团可以采取设立专门的机构,统筹规划;中小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找相关机构托管碳资产。

  五大电力集团作为碳资产管理的先行者,在碳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决策机制上做了许多探索,均成立了相应的碳资产管理部门或公司,其中华电对自身的碳排放数据进行了披露公开,华能则在碳资产管理上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流程。

  据了解,对于大型能源集团,统一管理是应对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必然趋势,在制度上对集团内部温室气体排放、CCER开发、碳履约交易统一管理。在机构设置上建立专门的碳资产运营平台。某企业交易员认为,加强对碳资产的统一管理,可以最大程度上发挥专业化,提高运营效率。将分散的碳资产集中起来,数亿吨的碳资产才可以更好地被利用,通过抵押回购等金融手段盘活碳资产,产生一定的收益,一定程度上弥补可能存在的碳配额缺口。

  而碳资产管理并非局限于集团内部,据某能源集团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集团外部的碳资产管理也是不容忽视,一方面是对其他控排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另一方面是类似券商开展一些碳资产的自营项目。虽然这方面的工作现在还未成熟,却是未来多数企业所属碳资产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未来的目标是集团内外碳资产管理,两项业务并行发展。这种内外兼顾的模式在国际上也有颇多先例,如法国电力集团,BP,壳牌都是非常成功的案例。

  不同于大型发电集团,中小型发电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可依赖于市场机构提供的服务。由于中小型企业虽拥有一定的碳资产,若要构建自己的管理交易团队可能成本过高,不如托管给专业机构。这些机构可为企业制定碳盘查、碳配额管理、碳交易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也可代为具体操作各项业务。目前市场上的碳托管机构,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专业碳资产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大型集团为管理自身碳资产设立的下属公司。以广东为例,目前在开展碳托管业务的公司有两家,分属于上述两种类型。据蔡超介绍,前一种碳资产管理公司由于是独立的机构,在操作上可能更加灵活。后一种公司,由于在管理集团自身碳资产上积累了了经验,也具优势。

  金融手段可降低发电企业风险

  履约是控排企业最基本的目的,而通过资本运作,可达到碳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某碳交易从业者认为,将碳资产进行资本运作虽不能直接产生减排活动,但可以活跃市场,而健全的碳市场将发挥更大的作用,间接地促进全社会的节能减排。

  在碳资产与金融结合方面,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碳为标的的金融产品。如某大型发电集团开发的碳基金便是其中之一,虽然体量不大,但收益可观。业内人士认为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公司对碳市场的准确把握。虽然目前碳市场不比股票市场,无论是规模还是活跃程度都还不足,但也有它自己的特点。针对试点地区碳市场的规模情况,碳基金首期规模也较小。另外,碳市场虽整体不够活跃,但存在很强的季节性,即在履约期前的两三个月交易非常活跃,交易团队正是抓住了这个黄金时期,频繁操作,获取收益。

  这种在履约期前集中交易的行为,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大多数控排企业对碳资产风险管控意识的不足。履约期前一次性交易,配额不足的企业或将面临因配额价格过高导致的履约成本增高,或因无法购买足额碳配额而无法履约的风险。大部分生产型企业,对这种新兴资产的资本运作以及风险管控意识相对薄弱。对此,安迅思的中国碳市场商务总监刘亮建议,控排企业可以采取定期平仓、谨慎储存和交易员专人跟踪三种方式的组合,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

  据广州碳交所的专家分析,控排企业除了在面临上述价格与履约风险外,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风险,如配额盈余企业可能面临因未对碳资产进行合理管理,造成因配额价格下跌碳资产贬值的风险;交易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交易风险;由于碳市场对于政策的高度依赖,因政策变动导致的政策风险;以及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未能履约而面对的信用风险等。

  针对这些风险,如何管控,需要更多的金融思维。如何通过一些金融手段将风险降至最低,可能是发电企业欠缺也需要提前布局的方向。

      关键词: 发电,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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