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6月17日发布《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即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相关规划涉及我市的内容包括:2030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4800吨/日;储备古交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省发改委组织开展《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规划涉及11个市。其中,涉及我市的内容主要包括:2023年至2030年,在保障运行经济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与焚烧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收运系统,扩大设施覆盖范围,覆盖范围由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逐步扩大到古交市、娄烦县,确保现有设施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储备古交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500吨/日,装机规模12兆瓦,根据规划期内生活垃圾清运量实际情况适时启动。
此次主要征求内容:规划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
即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省发改委及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省发改委邮箱:sxfgwzhcgy@126.com。
环评编制单位是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邮箱:344154233@qq.com,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浙江大厦7层。
太原晚报 记者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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