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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2-11-18 14:06:15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1月15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对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详情如下: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公示详情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光照镇规模村

建设单位:晴隆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年处理能力16.65万吨。本项目配置1台日处理垃圾500吨的炉排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1台9MW凝汽式汽轮机+1台10MW的发电机。年发电量0.648×108度。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的风力扬尘主要来自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尘粒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的气候情况不同,其影响范围也有所不同,根据评价区气象资料,全年主导风向南风,因此,施工扬尘主要影响施工点北部区域。

(2)车辆扬尘

施工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的污染源为:运输车辆在带土的干道上行驶土方的倾倒、压实,土方的挖掘、装车、运输。工程中大量的土石方运输均通过汽车运输来完成,运输车辆的二次扬尘影响程度将因施工期间场地内道路破坏,泥土裸露而加重,特别是行驶于城区道路,对道路两侧居民影响较大。

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6.3-3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结果表明每天洒水4~5 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因此,在施工期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汽车扬尘较为有效的手段。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将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由砂石料生产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基坑废水和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产生的含油废水组成。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的特点是悬浮物较高,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量约为800~1000m3/d。废水中SS高达1000~2000mg/L,应设置沉淀池,静置2h以上,使废水中的悬浮物浓度低于70mg/L,回用于施工,严禁直接外排。同时,部分燃油机械在维修、运行和清洗过程中,还将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水,如果随意排放将使西泌河、北盘江中的石油类污染物浓度增高。施工期废水通过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的防尘用水,不外排。对于施工场地的雨水修建临时排水沟排出。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由施工人员食宿产生的污水。施工高峰期人数可达500人,用水标准人均80L/d,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40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算,可得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32m3/d,根据类比调查,污染物浓度 COD200mg/L, BOD5100mg/L,SS220mg/L,NH3-N25mg/L。该部分污水主要特征是浑浊、透明度低、含有悬浮性固体和溶解性无机物及有机物,此外还含有大量的细菌、病原体,未经处理如果进入西泌河、北盘江,将会影响西泌河、北盘江的水质。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施工期昼间、夜间噪声超标影响距离分别为:昼间距电锯60m;夜间距推土机30m、距汽吊车辆30m、距振捣棒60m内、距空压机120m、距电锯240m。与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居民点是位于厂界东南侧约330m处的规模村居民点,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场地建设的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经土石方估算,场地挖方量约63800m3,填方量约68400m3,外购土方4800m3,无弃方。施工期表层土采取暂存方式处置,施工结束后用来覆土造地绿化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专门指定的堆场处置。

生活垃圾取决于施工人数,施工高峰期人数可达500人,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为5kg,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d。

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碎砖、石、砼块等和各类包装箱、纸等,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一般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有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

施工期生活垃圾是由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产生的,产生量与施工人员数量有关。施工区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处理,在气温适宜的条件下则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传播疾病,对施工区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集中收后运至晴隆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生态影响因素有:地表开挖、土石方运输等。

(1)施工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对生态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其占地将改变局部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但影响仅为场地局部区域,不会使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产生影响。

(2)对植被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施工造成直接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周围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受影响植被类型主要为少量的荒草灌丛等。植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物种等,无特殊的保护物种,不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3)水土流失的影响

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开挖大量土石方,必然要破坏植被、坡体、土壤结构,增加土壤侵蚀强度,导致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平整过程、弃土(石、渣)不合理堆放、遇雨水冲刷,均会产生水土流失,造成水体含沙量增加,使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减弱,致使周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给农民造成损失。

(4)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由于施工区受人为干扰大,野生动物种类较少,现有的野生动物多为一些常见的鸟类、啮齿类及昆虫类,未见珍稀濒危动物,也未见其栖息地及迁徙通道,因此,项目建设施工不会造成该区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的锐减,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甚微。

(5)对景观的影响

建设中植被破坏,在较大程度上改变项目直接实施区域内原有的自然景观;土地的永久占用,使原有的自然景观类型变为工业景观;附属设施工程等施工活动,将形成裸露的边坡等一些人为的劣质景观,与周围自然景观不相协调;厂址设施建成后,将改变景观拼块类型,原有格局破坏,造成景观生态系统在空间上的非连续性,使区域内原有的农田生态系统和居落生态系统景观改变。

(6)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对植被的影响主要发生在生产设施和辅助系统建设等工程,这些施工活动过程均要进行清除植被、开挖地表,造成直接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坏,施工区域一定范围的植被也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施工运输、施工机械、人员践踏、临时占地等也将会使施工区及周围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二)运行期

1.大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根据污染物质的性质不同,本工程污染物可分成颗粒物、酸性气体、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四类。其中,颗粒物主要包含多种重金属,酸性气体主要为HCl、SO2、NO2,重金属主要含汞、铅、镉、砷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有机物主要为二噁英,此外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等有恶臭气体产生。

(1)颗粒物

物质燃烧后的剩余物在气流带动下,与高温气体一起从余热锅炉出口排出,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后经烟囱外排。

(2)酸性气体

酸性气体主要来源于废物中含氯物质的分解及含硫、氮物质在燃烧过程中与氧气的反应生成物。

(3)金属类污染物

源于焚烧废物中的重金属。部分重金属在高温下由固态变成气态,以气相的形式存在于烟气中或附在烟气颗粒物上,如汞。多数重金属被氧化后可形成很细的颗粒物。

(4)二噁英

有机污染物的产生机理极为复杂,典型物质二噁英的形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焚烧过程中形成,在局部供氧不足时含氯有机物形成二噁英类的前驱物,再反应生成二噁英。二是燃烧以后形成,因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剩余部分前驱物,在烟气中(尤其是Cu)的催化作用下,形成二噁英。国内外对焚烧炉二噁英的控制研究认为:垃圾在850℃以上高温中燃烧,可控制二噁英的产生,含二噁英的烟气在850℃以上高温有效滞留时间在2秒以上可有效控制二噁英。因此,焚烧炉的选择、焚烧系统的设计应保证对二噁英的有效控制,应有助燃系统保障开始燃烧到一定炉膛温度时才开始投烧少量垃圾,结束燃烧时维持高温至燃烧完毕。

(5)CO

未完全燃烧产生主要为CO、高分子碳氢化合物和氯化芳香碳氢化合物。保证垃圾焚烧炉内完全燃烧是防止该类有毒物质产生的有效手段。在焚烧炉具体运行中,CO的产生与具体的焚烧条件密切相关,在正常条件下CO的产生量较小。

经计算,本项目焚烧烟气排放均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排放标准。

根据预测,各保护目标和区域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CO、Mn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评价范围内拟建在建污染源后二类区敏感目标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一类区敏感目标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H2S、NH3小时浓度、HCl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叠加补充监测各监测点现状值均可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垃圾渗滤液主要来源于垃圾自身带水和垃圾中的有机物经氧化分解后产生的水,本项目渗滤液主要来源于焚烧工程垃圾仓的渗滤液。

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化水车间产生的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冲洗废水等。

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根据预测,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后,本工程环境噪声强度将大为降低,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区边界噪声昼夜预测结果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焚烧炉渣

本工程焚烧炉渣全部外卖综合利用。

(2)料仓收尘

石灰仓、活性炭仓产生的粉尘采用储仓顶部袋式除尘器除尘,收尘全部返回各料仓使用。

(3)污水处理站污泥

渗滤液处理站、化学软化系统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至80%后,送至垃圾坑,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

2.危险废物

(1)焚烧飞灰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稳定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飞灰采用螯合剂稳定化处理,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经过稳定化处理后,运至晴隆县生活里填埋场进行分区填埋。

为满足飞灰稳定化的养护和暂存需求,在厂区西南侧设置有飞灰养护间(含危废暂存间),满足约10天的稳定化后飞灰存储量。飞灰养护间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的要求。

为防止对地下水及周围地表水造成污染,同时也防止地下水进入暂存库,暂存库须进行防渗处理。

(2)其他危险废物

废机油:设备检修等会产生废机油及废润滑油(统称废机油),小于1t/a,属危险废物,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布袋:布袋除尘器被更换下来的少量破损布袋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产生量很小,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过滤膜:化水系统过滤膜1~2年更换一次,污水处理系统的过滤膜3~5年更换一次,产生量小,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化验废液:化验室化验室会产生少量化验室废液,少量化验室废液用专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在焚烧炉停炉时启用活性炭除臭吸附处理系统,根据检修计划,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2t/a,主要吸附垃圾坑臭气,入炉焚烧。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公示稿

评估意见:〔2022〕书148号关于对《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参方式与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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