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海南宣布从2021年1月1日起关停海南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再接受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自此,海南在全国首个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随着海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全省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超过1万吨,快速增长的生活垃圾量给终端处理设施带来极大压力。过去,海南省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的模式,其中又以填埋处理为主,焚烧为辅。由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跟不上,垃圾围城问题日益严重。
2020年12月28日,在海口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最后一辆运输生活垃圾清运车进场倒出垃圾填埋,垃圾填埋场正式关停。图片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海南下决心解决这一民生难题,出台《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以及三年行动方案等,按照“科学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对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总体布局,共规划建设9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9个项目中,昌江项目于2018年10月15日试运营,其余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18年12月底全部开工。截至2020年底,海口和三亚三期、文昌和琼海二期、屯昌、陵水、东方、儋州等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部运营。
2021年,海南省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11575吨,生活垃圾日处理量为10999吨。下一步将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减轻垃圾运输处理耗能。
为控制垃圾焚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海南每个焚烧发电厂都配备炉渣、飞灰、渗滤液等配套处理设施,同时,为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烟气净化系统,烟气排放指标按照海南出台的焚烧发电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来运行,全面优于垃圾焚烧烟气排放欧盟201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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