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和与激进:西班牙为何彻底拆分电力公司

作者:王巧桥 发布时间:2016-07-28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钢铁’,用中文怎么写?”

  Juan Escondrillas Wencel递来他的笔记本和一支笔。他已经学习中文近5年,每周他都会在毕尔巴鄂(Bilbao)的一个中文学习班上几个小时课。

  毕尔巴鄂,毗邻比斯开湾,是西班牙第三大港,也是西班牙最大的钢铁工业中心,属于西班牙北部巴斯克自治区。

  赫赫有名的古根汉姆博物馆旁,是西班牙目前最大的能源集团Iberdrola的总部大楼。Juan自1982年进入 Iberduero(1992年,Hidroeléctrica Española和Iberduero合并,成立Iberdrola),已为其工作34年,现任Iberdrola商业管理与控制部门经理。

  gang tie,钢铁。“你知道吗?就在前不久,巴斯克有两家钢铁工厂停产了。”他看着这两个字说。

  今年二月,Arcelor Mittal 钢铁制造集团在Sestao的巴斯克湾钢厂停产,持续时间未定

  。三月,其在Gipuzkoa省苏马拉加(Zumarraga)的钢铁厂关闭。Arcelor Mittal解释说,现在的市场环境十分困难,自2012年以来,Zumarraga钢铁厂利润下降了20%。连续的钢厂停产背后,是钢铁产业对巴斯克政府和欧盟的施压。

  eo记者采访的3月18日,Zumarraga上千名钢铁工人和其家庭上街游行。

  “与中国进口的钢材相比,西班牙本土的钢材没有竞争力。” Juan说。在一月份西班牙巴斯克地区主席Iñigo Urkullu与部长Arantxa Tapia向欧盟气候行动与能源委员Miguel Arias Cañete提出的申请中称,中国进口钢材的价格比欧洲本土钢材的市场价低30%,他们希望欧盟颁布法规,阻止中国进口钢材的“入侵”。

  面对公众和媒体,Arcelor Mittal在宣布Zumarraga钢铁厂关闭时总结说,在与中国钢材的激烈竞争中,其产量下降了18%。

  高昂的电价是令西班牙钢铁产品竞争力下降的因素之一。

  西班牙是全世界电费最贵的国家之一。相比于十年前,西班牙的电价暴涨了约80%,此外还身背约300亿电费赤字。

  巴斯克折射了整个西班牙的复杂局面。巴斯克要解决钢铁工业危机,更要面对困扰已久的民族主义和独立运动;而西班牙自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经济振兴乏力,去年年底大选后的政治真空状态更是火上浇油——原本右翼人民党和左翼社工党的“两党制”被极左翼我们能党和中间派市民党搅局,截至发稿前,仍组阁无望,人民党党首拉霍伊成了“代理”首相,或在6月重新大选。据西班牙银行统计数据显示,自12月大选开始至今年3月,投资者平均每天从西班牙撤走的资本约为9亿欧元。更多投资者则在观望。

  政治不稳定的局面也让电力工业的未来变得有些莫测。回想1997年和2012年,西班牙国家政府主导进行的两次电力领域改革,两次都踩在了政党更迭的时间点上。

  截至2015年底,西班牙的电力总装机容量达1亿82万千瓦,2015年净发电量268057GWh,年用电量263094GWh,输电线路(包括伊比利亚半岛和加纳利和巴利阿里群岛)4315.3万米。

  能诠释这些数字的,是这个欧盟国家电力改革、再改革的二十年。

  起步:夭折的“双轨并行”电力系统

  西班牙电力领域关于管制、私有化和自由化的变革与其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密不可分。

  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率先开展了国有企业私有化运动,其他欧洲国家也开始纷纷仿效。随着1975年佛朗哥独裁专制结束,西班牙开始了长达十年的,从经济萧条和独裁专制向西方民主制度过渡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政府还是首先从政治角度考虑问题,对一些濒临破产的私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收购兼并,这让国有企业控制了钢铁、铁路、造船、电力等领域,规模非常庞大。但由于生产过剩和生产效率低下,国有企业大幅亏损。

  1985年,西班牙开始了国有企业改革,虽然不算早,但步子迈得很快。90年代初期,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正式展开。左翼的工社党(POSE)政府首先从调整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体制着手,并于1995年正式解散了管理工业和能源部门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国家工业局。两个国有公司国家工业机构(AIE)和国家工业参与公司(SEPI)成立,前者接管了经营效益较差的企业,而经营效益较好的石油公司Repsol、天然气公司Gas Naltural等则归SEPI接管。不过,这一“仅限于形式”的改革,被认为不能解决国有企业的实际问题,反而暴露了政府的含糊态度。

  1996年,右翼的人民党(PO)上台执政,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国有企业现代化计划,强调经济的开放,企业经营要提高效率和竞争力。政府提出要彻底割断国有企业靠政府补贴的局面,AIE被解散,股份并入SEPI,重组了一个自治控股公司。根据该政府的计划,政府将在五到六年内出售除了铁路、邮政、非盈利煤矿公司等在内的所有国有企业。政府提出产权结构多元化,尽可能吸收国内小股东和国际投资者。

  西班牙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如火如荼展开,并成为仅次于英国的私有化进程最快的国家。

  能源领域国有企业的改革是重头戏之一。1985年,西班牙电网公司(Red Electrica de España,简称REE)作为一个全国范围内的输电系统和系统运营公司成立了。其成立初衷在于,建立一个对电力资源集中调控和规划的系统。在1997年之前,REE基本归当时的国家垂直一体化电力公司Endesa所有。

  成立于1944年11月的Endesa,其拥有西班牙境内95%的400kv输电线路和30%的220kv输电线路(其余归其他输电机构所有)。西班牙是经合组织国家中第一个将输电系统和系统运营系统独立出来的国家。这也为后来Endesa的私有化和1997年REE的完全拆分打下了基础。

  为了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效率,政府在1987年颁布了一套新的法律框架(Marco Legal Estable,MLE),以期保证电力系统财务稳定,它提出通过新的激励方式,即电力企业固定收益基于标准成本,引入了“池”机制,以计算当时差异巨大的不同公司的发电成本,同时改变了对于本国煤和其他能源的补贴方式。MLE确立了“标准成本”电价体系。

  人民党政府的私有化和现代化计划的主要原则是,对具备竞争实力、盈利的企业,立即私有化,而像Endesa和REE这样的特殊的、亏损的企业,要先改组,再私有化。

  1988年,政府将其在Endesa的股份减少到75.6%,这是第一次Endesa的股份公开在纽约证券市场上交易,实现了部分私有化。1994年,Endesa股份开始第二次公开交易,政府再次减持,下降到66.89%。4年后,政府再度减持33%,至此,Endesa完成了其私有化的进程。

  1994年,工社党政府认识到了提高电力工业生产效率和降低电力成本的紧迫性,提出了一个《电力领域重建法》(Ley de Ordenación del Sistema Electrico Nacional ,简称LOSEN) 。该法提出要建立一个“双轨并行”的电力体系——在现存的垂直一体化电力系统之外,建立一个与其独立的、平行的电力系统。在这个独立系统中,发电侧和用户侧都能够进入输配电网,自由签订供电合同。保供电服务依然由一体化系统提供。最重要的一个附加条款是,这个独立系统不能造成一体化系统的电价增长。

  LOSEN还提出,一体化系统中新的发电、输电和配电资产都要通过公开招标决定。电力机构被要求开始进行发电和配电分离,这一点在后来的电力改革中继承了下来。

  LOSEN还有一个非常大的闪光点,那就是它要求建立一个独立的咨询和监管机构。这个机构承担五个职责:向政府提供能源政策建议,提供公开招标报告,决定电力公司之间的利润分成,在电力服务质量方面进行仲裁,以及通过给出建议在并购中的保护竞争。这可以看成是后来成立的独立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系统委员会CNSE(Comisión Nacional del Sistema Eléctrico)的雏形。

  可惜的是,这个稍显温和的“双轨并行”电力系统还没来得及实现就被抛诸脑后了。1996年,更激进的方案随即出台,当年上台执政的人民党对电力系统改革有更加大胆的想法——与1996年12月欧盟的第一能源法案(指令96/92/EC)保持高度一致。

  欧盟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由英国发端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至今形成了三个能源法案。欧盟范围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自第一能源法案开启。

  第一能源法案有两个关键词:拆分和开放。拆分,即要求对垂直一体化(完全或部分)公司进行发、输、配、售电业务的帐户分离。开放,即对垄断环节(输配电),允许电网公司为单一购买者模式和TPA模式(即第三方准入,电网是第三方平台,发电企业和用户、售电公司分别为买卖双方)并存;发电业务放开;对三分之一用户开放售电商选择权。此外还规定,跨国电力交易由原来的垄断方式改为企业间商谈方式。而对于是否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并没有作出规定。

  在第一能源法案通过的当月,12月11日,西班牙政府和电力机构对即将开展的一系列新的电力改革措施和路线图取得共识,并签订了协议。这为来年12月新电力法的颁布奠定了基础。

  根据REE1996年的统计数据,西班牙电力结构为:水电占39%,煤电占25%,核电占17%,油气发电占19%。电力行业呈“四巨头”局面:装机容量上,Endesa占44%,Iberdrola占38%,Unión Fenosa占12%,H.Cantábirco占4%;发电量上,Endesa占50%,Iberdrola占32%,Unión Fenosa占11%,H.Cantábirco占6%;配电量上,Endesa占42%,Iberdrola占40%,Unión Fenosa占15%,H.Cantábirco占3%。同时,西班牙还与葡萄牙、法国、摩洛哥、安道尔的电网保持着弱连接。

  定调:放开两头,管住中间

  欧盟第一能源法案颁布的一年之后,1997年11月27日,西班牙颁布新电力法(LEY 54/1997, de 27 noviembre. del Sector Eléctrico)来执行欧盟指令96/92/EC。两日后,正式实施。

  这次改革有四个主要动作,即市场自由准入、放开售电市场、发电领域引入竞争以及自由定价。新电力法承诺,对西班牙的垂直一体化的电力系统进行拆分,分为受管制的输配电网部分和非管制的发、售电部分;在发电领域引入竞争;成立独立的系统运营机构REE和市场运营机构;电网第三方准入;逐步放开售电市场;确定“竞争衔接费”CTCs。对于电力用户而言,他们开始面对管制电价和市场电价并行的“双轨”电价体系。

  见证者是西班牙电力工业联合会UNESA(Asociación Española de la Industria Eléctrica)。正是它在1996年12月,代表企业与工业能源部签订了历史上第三个电力协议,这份协议为1997年电力法的颁布和电改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UNESA成立于西班牙国际政策松动、电力供应短缺的1944年,为电力工业行业协会,初始成员有17家。UNESA的职责是推进全国各地的联网,设立了“中央调度”部门以运营整个国家的电网,握有电力供应和交易的决定权。1969年,第一份国家电力计划出台,大大加强了UNESA的职责,它从政府的调度中心RECA(Repartidor Central de Cargas)手中接过了定电价、需求分析、财务分析等重要职能,并且还负有制定国家电力计划的职能。1983年,UNESA作为工业能源部和电力企业的代表,与西班牙政府签订了历史上第一个电力协议。这个协议决定成立一个公共组织Society来运营电网。1996年协议过后,UNESA已成为单纯的电力公司的联合发言人。1999年6月24日,UNESA改制为私有企业,主要成员为五大电力公司。

  UNESA的改变也体现了西班牙电力工业在监管、电网运营等方面的变化。

  1997年电力法建立了新的监管体系。国家工业能源部是最重要的监管者,也是电力工业政策的制定者;CNSE为独立监管机构,主要负责政策建议和市场监督、仲裁等;西班牙最高法院也承担着保护竞争的职责;欧盟委员会的竞争局和能源局在某些事务上也拥有干涉和话事的权力;自治区政府主要在配电网、220kv输电网和小于50MW的发电厂具有审批权。

  1997年电力法为建立电力竞争市场设置了一个从1998年到2007年长达十年的过渡期,或者说“适应期”,政府希望通过10年时间,电力企业能够维持财务平衡,用户也能够逐步适应变化。

  这是一次影响深远的改革。西班牙电力市场从此迈开了从管制向自由的第一步。从1998年电改正式实施到2013年12月政府通过新电力法,西班牙在监管体系、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997年至2008年,西班牙的总体发电量从190TWh上升到311TWh,但由于经济危机,2008年之后一路下跌,下降到2014年的273.9TWh。电力总需求在2008年也达到峰值261TWh,而到2014年下降到258TWh。2015年有所回升,按REE的话说,“这是2010年消费总量年年下降以来,第一次同比增加”。虽然只有1.9%。

  1997年电改建立的监管体系基本延续了下来。2013年,主管部门工业能源部,改为工业能源与旅游部,对于电力工业的监管职能没有太大变化。独立监管机构三度变化,1994年成立的CNSE在2000年被国家能源委员会CNE(Comision Nacional de Energia)取代,后者在电力工业监管方面基本延续了CNSE的监管职能。而在2013年10月7日,由CNE与其他多个委员会合并(通信委员会、电视委员会、交通委员会、邮政委员会),成立了国家市场竞争委员会CNMC(Comisión Nacional de los Mercados y la Competencia)。CNMC成立后在电力监管方面发挥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建立了新的输配费用定价体系。

  在产业结构方面,发电市场的HHI(赫希曼指数,基于该行业中企业的总数和规模分布的市场集中度的测度指标,高于1800时为高度集中市场)不断下降,从高度集中市场变为中等集中市场。1998年,HHI为3600,到2007年为2340,2013年为1000。不过在传统发电领域,HHI还是高达2300。而在售电领域,HHI显示其市场仍高度集中。

  西班牙的电力市场已从Endesa和Iberdrola两家独大,通过兼并和收购,发展到了5家电力公司领跑市场的局面。他们分别是Endesa、Iberdrola、Gas Natural Fenosa、E.ON(2015年6月,E.ON剥离和出售其在西班牙的资产及业务,新公司改名为VIESGO)和EDP Hidroeléctrica Energía (2013年,EDP收购了Hidroeléctrica)。截至2013年12月,在发电市场上,Endesa和Iberdrola依旧强势,市场份额超过40%。在自由售电市场上,Endesa依旧是TOP1,份额高达34%,Iberdrola为20%,五大电力公司的市场为80%,尤其是在居民售电领域,其HHI高达3295,五大电力公司的市场份额为98%。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工业售电市场的开放度明显高于居民和中小企业售电市场,出现了FORITA、AXPO、Villar等多家售电公司。以Villar为例,它属于Villar Mir能源集团,该集团还涉及水电和新能源发电业务,一开始只涉足工业和中小企业售电,份额分别为2%和3%(2013年),2014年开始进入居民售电市场,份额约为1%。而FORITA于2007年9月在马德里成立,定位于“专为大用户供电”,其市场份额高于E.ON,为9%(2013年)。此外需要提及的是,西班牙的电力市场与天然气市场密不可分,很多售电公司也是售气公司。

  放开发电侧后,西班牙建立了一个电力现货批发市场。1998年1月,电力市场OMEL(Mercado de Electricidad)开始负责运营电力批发市场,主要包括西班牙国内的日前市场和日间市场。“电力池”机制建立,发电商、大用户都可以参与这个市场,并通过竞价,完成针对接下来24小时的电力交易。辅助服务市场则由REE运营。1997年电力法也允许买卖双方签订双边合同。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签订金融双边合同,而只有发电企业和具有资质的大用户,才能签订物理双边合同。Secial Regime并不参与Pool。

  1997年12月24日,伊比利亚能源市场交易运行机构OMEL(the Operador del Mercado Ibérico de Energía, S.A. )成立,作为一个独立交易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管理西班牙电力和天然气交易市场的运行。据介绍,OMEL的员工大部分来自于REE。

  2004年10月1日,西班牙和葡萄牙签订协议,建立伊比利亚电力交易中心MIBEL(Mercado Ibérico de la Electricidad) 。其原名为OMI(Operador del Mercado Ibérico),由两国共有。2011年6月1日,委托给OMEL管理并运行伊比利亚电力市场,OMEL由此也独立为各相关方参股的股份公司。OMEL主要提供两国电力现货交易。

  OMIE(OMI-Polo Español)和OMIP(OMI-Polo Portugal)分别运营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OMEL和葡萄牙OMIP SGPS分别持股50%。同时他们交叉持股10%,并分别各自持有OMIP和OMIE50%的股份。

  OMIE的董事会成员除了来自五大电力公司外,还有来自ABENGOA(西班牙跨国能源、电信公司,曾经的新能源巨头,在今年面临破产危机)、西班牙Santander银行,以及葡萄牙PARCAIXA银行、葡萄牙电网公司REN以及REN Servicos。

  从2007年6月19日开始,政府试图通过开展大规模采购拍卖CESUR的方式增加双边交易额从而更好管理电力需求。要求配电商必须通过CESUR拍卖,为接下来的3个月或6个月、依旧接受管制电价的用户购买占其需求量30%—40%的电量,这部分电量由政府决定。第一次拍卖的参与者有25个,分别来自西班牙和葡萄牙。

  从2009年6月开始,OMEL子公司OMEL MERCADOS,承担了管理CESUR拍卖的职责,结算、开发票、管理收付以及计算和管理拍得产品的担保费用。其运作按照ITC/1601/2010 法令的规定进行。CESUR拍卖每季度举行一次,拍卖下一个季度的合同。产品包括基本负荷和尖峰负荷。买方为提供管制电价TUR(las tarifas de último recurso )的五家西班牙电力企业,卖方为取得资质的任何企业。2009年7月1日,“基本保障电价”TUR正式施行。2014年,CENSUR被取消,因为CNMC和政府怀疑其受到操纵而推高电价(比前一个季度价格高出25%)。管制电价“小用户志愿电价” PVPC(Precio Voluntario para el Pequeño Consumidor )代替了TUR,它与TUR的不同之处在于,能源成本部分的价格不再由每季度的电力拍卖CESUR决定,而是通过现货市场上,反映每小时的能源成本,其能源成本直接与现货市场实时价格挂钩。

  此外,西班牙的能源结构也发生了大幅度的变化,主要原因是政府对“特殊领域”(Special Regime)或者说新能源的大力支持。 结合欧盟的要求,1997年电力法提出,在2010年之前,将该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上的比例提高到12%——这一目标后来被提前完成。它要求传统的电力公司向属于“特殊体系”的独立电厂IPP购电,政府发放直接的财政补贴。1998年,“特殊领域”的三分之一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小水电、风电、垃圾发电),三分之二为热电联产,占总发电量的11%。1998年,Special Regime的补贴花费达到510亿比塞塔(西班牙当时的货币,折合人民币31亿元)。据统计,补贴成本占到了当时电力成本的11%,在电价中体现,由用户承担。2005年,在西班牙《可再生能源计划2005-2010》中,除了12%的目标外,还提出指导性目标: 29.5%的发电量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FIT补贴(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预算为49.56亿欧元,可再生能源投入为整个电力工业投入的77%。

  2006年,REE成立可再生能源调控中心CECRE(Control de Energías Renovables),通过远程通信系统,实时调控和监测新能源的发电和输电情况。CECRE业务独立,是对电网调控中心CECOEL(Red Eléctrica's Electricity Control Centre l)的一个补充。REE认为,西班牙能源几乎百分百并网,这种奇迹很大程度上归功于CECRE。CECRE拥有超过60家二级调控中心,CECRE从二级调控中心获得数据,而非单个风电场。二级调控中心归取得REE授权的新能源发电商、配电商及负荷控制商等所有。

  正当一切欣欣向荣的时候,2008年的经济危机打乱了西班牙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节奏。电力需求,尤其是工业用电需求急剧下降,2000年就开始浮出水面的电力赤字加重了整个电力工业的负担。2009年,政府开始降低对新能源发电、热电联产和垃圾发电的FIT补贴。从2009年到2011年,以太阳能为例,2009年的装机量为零,3年的装机总量仅为2008年的1/3。2012年,FIT补贴被彻底取消。随之而来的是许多新能源企业的破产,连能源大佬ABENGOA都免不了要面对破产危机。

  然而新能源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其发电量已经从11%(1998年)上升到了26%(2013年)。而在1998年,火电占35%、核电站31%、水电占20%、油气发电占13%、新能源仅占1%。在售电市场上,出现了多家“绿电”售电公司。而据透露,由于强劲的补贴,批发市场上绿电的价格有时还会更优。

  “西班牙对新能源的支持力度非常大,投入很多却没什么盈利。”西班牙工业能源和旅游部在2012年表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对电力需求错误预测、2005年以来对新能源和电网建设的大力投资,都是带来国家电力系统危机的主要原因,“如果不采取行动,西班牙电力工业将面临破产。”

  西班牙电力工业从2000年已经开始“入不敷出”。电力赤字到2005年已开始失控地、螺旋式地增长,2012年的赤字已达260亿欧元。到2013年,电力系统整体成本上升了220%,但收益仅上升100%。

  平衡:赤字,还是赤字

  2013年6月12日,西班牙内阁批准进行新一轮电力改革。12月27日,国会通过了2013年电力法(Ley 24/2013)。新电改定调为“财务要平衡,监管要明确”,其关键目标就是,解决电力赤字。

  “电力赤字就像达摩克利之剑悬在我们头上,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就掉下来。现在开始解决电力赤字,对任何人都好。”Juan说。

  电力赤字这把剑已在西班牙头顶上悬了近15年。从2000年到2010年,这部分赤字都由五大电力公司承担,并拥有在8-15年内收回这笔支出和利息的债权。从2003年开始,五大电力公司有权将他们的债权出售给第三方。2007年起,赤字在电价中以能源成本的一部分传达给了电力用户,计划15年内偿清。然而2008年经济危机的出现加重了偿还赤字的难度。

  五大电力公司显然不太乐意只由他们来扛这重担。

  2009年4月,西班牙成立国家电力赤字偿还基金FADE(Electricity De cit Amortisation Fund ),将上述企业的债权转变为固定有价证券。FADE债券不可撤销,无条件由西班牙王国担保。2011年1月,FADE发行证券,比国债利率高约0.5%—0.8%。 2013年之后,FADE撤销,电力赤字及每年产生的利率年金由CNMC计算,纳入电价之中,由用户承担。CNMC建立赤字偿还账户,电费中用以偿还电力赤字的部分由配电商通过售电商收齐后,提交给CNMC。

  2011年12月,人民党拉霍伊政府上台,他们认为解决电力赤字迫在眉睫。2012年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期将电力工业从电力赤字中解救出来,并在2013年6月形成一个新电改的草案。其中包括了一个电力法草案、一个“皇家法令—法”草案,7条皇家法令草案和5条政府法规草案。其核心思想简单来说就是“两手抓”——一边降低管制费用,一边增加收入。降,例如停止对新能源等的FIT补贴,并提出“无增长、不投入”,叫停上马新项目;降低输配费用。增,例如颁布2012年电力法(Ley 15/2012),向所有发电企业征收7%的能源税(水电为22%)。随着这些政策的推出和执行,当年电力赤字降低了60亿欧元,但这仍不足以填补赤字的大窟窿。

  新电改指挥棒——2013年电力法(Ley 24/2013)颁布。除了降低新能源、热电联产、垃圾发电FIT补贴外,还在发电方面降低了容量费(主要是CCGT),中止CCGT项目;降低需求侧管理报酬(主要是REE执行)。此外,在居民电价方面,于来年的4月开始执行PVPC,这是政府尽力消除电力自由拍卖的被操控风险所作出的努力。 2014年11月22日,政府又对2013年电力法(Ley 24/2013)进行了修订,发布2014电力法(Ley32/2014)。其中,它对2001年以来确定的电压等级进行了调整,1kv-36kv这个等级被分为1kv-30kv和30kv-36kv。不同电压等级,入网费不同。

  在2014年6月1日发布的RD413/2014中,确立了对新能源、热电联产和垃圾发电的新的补偿机制。新机制保证他们7.5%的合理投资回报率,相当于10年期国债的二级市场在过去10年的平均收益增加300个基点。在新机制下,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收入来自于市场利润、特定补偿以及附加奖励(适用于加纳利群岛和巴利阿里群岛)。特定补偿分为两部分:投资补偿(对高效且管理良好的公司,在市场上无法收回的投资成本的固定补偿),以及运营补偿(以标准装置的标准成本为基础,补偿其运营成本和市场表现上的差距)。新机制确定,从2013年6月12日起6年为一个管控周期,3年为一个小周期。

  除了停止新能源FIT补贴,政府还将目光投向了太阳能“自发自用”电力用户。2013年,太阳能装机总量达4.6GW,其中“自发自用”的不装电表的屋顶太阳能板的装机量已达0.6GW。在2007年,政府曾大力呼吁民众安装太阳能板,高呼“太阳属于你”。

  “自发自用”太阳能虽然有利于保障本地供电安全,以及享受较低的电价,但它却对传统电力商业模式,尤其是电网带来了巨大挑战。因为他们避免了电费中的固定成本部分(输配费用、监管费用、各类补贴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3年电力法提出,“自发自用”电力用户也要缴纳“入网费”,且要“一户双表”,为将太阳能板连接到电网中,一个表计量传统的电力消费,一个表计量自发自用电量。

  对此,工业能源与旅游部部长公开表达支持意见,原因是“自发自用”电力用户也依赖各类能源基础设施和电网,但他们却不用缴纳这部分建设和运维费,这对于不使用太阳能,需要通过账单来支付建设和运维费的人而言太不公平。政府对“自发自用”设施征税的提议受到了CNMC的反对,税法草案至今还未正式出台。但2015年10月10日,政府通过皇家法令RD 900/2015推出新规定:对入网的“自发自用”用户征收额外费用,根据电压等级、使用时间段不同,普通家庭和商户大约每月要向当地配电商交10欧元和40欧元的费用。不入网用户不用交税。

  “这种做法并不是西班牙的专利”,UNESA管控与经济事务部门负责人Pedro González González说,“德国、英国、比利时都面对和我们一样的问题”。例如,比利时政府曾大力鼓励大家使用太阳能板,并给安装的用户补偿一定的退款。但是从2014年开始,由于政府财政紧缩、成本上涨,这个优惠政策就被取消了。比利时政府要求,安装了太阳能板的用户,必须向配电商Elia报备,如果漏报,一旦发现则会面对两万五千欧元的罚款。2015年起,入网的“自发自用”的太阳能板用户必须支付额外费用,金额大小与地区、太阳能板的面积有关,平均每户每年要交350欧元。

  2016年3月,尽管新政府还在酝酿中,国会还是表决通过了将皇家法令RD 900/2015作废的决议。但是这项决议将在新政府成立后的100天内生效,也就是4月10日。但是,西班牙政坛风雨飘摇,可能很快组建新政府,也可能在6月再次大选。讽刺的是,皇家法令RD 900/2015是在去年10月10日发布的,安装电表的限定期限截止日期也是4月10日。所以,很有可能期限到时,旧政策还没来得及废除,用户依旧要花一笔钱去装电表,并且并入电网。Who knows。

  “我认为新电改的系列法律法规不会被全盘否定”,Ashurst(西班牙)律师事务所能源、交通和基建部高级助理Mariano López对政治不稳定所带来的担忧表示,“只有个别,例如皇家法令RD 900/2015这样具有很大争议和涉及到很大笔费用的个别政策可能会被限制或者打折扣。”

  “赤字不是发展新能源的错,这只是政府为自己的政策错误找出的借口而已。”Holaluz售电公司创始人Carlota Pi说。该公司从批发市场购买100%的绿电。按照欧盟要求,到2020年,20%的电力供应要来自于新能源发电。2015年,欧盟重点批评了西班牙,认为它需要为完成20%的目标作更多努力。当年,西班牙只完成了15%。“还有4年时间,大家都在看政府该怎么去完成这个目标。”

  Mariano比较乐观,他认为西班牙的新能源政策并不会阻止产业的发展,因为新能源产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新能源公司已经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而2013年新电改建立的新框架更加稳定,新能源政策更加理智,对于完成20%的目标是有利的。

  而对于那些破产的新能源企业,UNESA认为,他们大多财务状况不良,破产就是市场的淘汰。

  “我认为新电改选对了时机。电力改革要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在比较艰难的环境下,政府会对市场参与者更加敏感,也能够制定出一个更加具体、更易理解的规则。”Mariano说。

  1997年至今,西班牙电改近20年。两次出发,多次变道,改革还在进行时。

      关键词: 电力改革,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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