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这个意见将发展煤电联营列为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途径之一。“煤电联营”并非新鲜事物,十几年前煤电价格胶着之时,“煤电联营”就已被提出,但其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本次发改委重提“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又面临着怎样的背景、措施与前景?为此,小智特别采访了财新智库研究员钟正生、徐冬冬,请他们谈谈“煤电一体化”的前世今生。
为什么要推煤电联营
中国在1993年开始进行煤炭价格部分市场化改革,政府为了确保电价稳定,设定了国有大型电厂的电煤价格,从而形成了“计划煤”与“市场煤”之间的价格双轨制,但是这也造成了煤电企业的长期矛盾。“计划煤”实行政府指导价,主要供应国内大中型电厂(约占煤炭总产量的60%);“市场煤”则主要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由企业自主销售,价格由市场来决定(约占煤炭总产量的40%)。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计划煤”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所以煤炭生产企业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更倾向于通过市场渠道销售煤炭,从而造成与发电企业重点合同兑现率普遍偏低,发电企业则只能通过市场渠道进行采购,来弥补煤炭需求缺口。
为进一步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2012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发改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这个意见还要求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但是煤电中长期合同机制从2014年执行至今,一直面临着合同兑现率偏低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同煤价格并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价格,煤炭生产企业供应合同煤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煤炭价格下行或者水电对火电替代作用增强的时候,发电企业也往往不主动兑现长期合同。比如,每年当西南地区雨水充沛时,火电会给水电让路,火力发电企业煤耗不足,自然不愿保障长期合同接货。三是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成本较低。国内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和发电企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在现有体制下很难就其违约行为做出有效惩戒。
推行煤电联营的另一个背景是,2017年中国经济增长良好,电力及相应煤炭消费持续回暖,而在去产能和先进产能释放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原煤产量的同比增速持续低于火电发电量的同比增速。因此,2017年全年煤炭供需持续处于紧平衡的状态,这也导致动力煤价格长期高于发改委划定的绿色价格区间,导致火电企业盈利水平被大幅压缩。
煤电一体化经营方式的探索
为化解煤电“顶牛”现象,政府积极在煤电行业推行“煤电联营”。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指出,煤电联营是煤炭和电力生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资本融合、兼并重组、相互参股、战略合作、长期稳定协议、资产联营和一体化项目等方式,将煤炭、电力上下游产业有机融合的能源企业发展模式,煤电一体化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形式。
2017年11月28日,中国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合并重组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合并后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资产规模超过1.8万亿元,成为仅次于国家电网、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之后的第四大能源央企。国家能源投资集团被寄予了深化供给侧改革,以及防范和化解煤炭、煤电产能过剩的重要意义。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重组成立国家能源集团,有利于理顺煤电关系、实现煤电一体化发展,提升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有利于缓解当前存在的同质化发展、资源分散等突出问题。可见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是国家探索煤电一体化运作的重要试点。
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在煤电业务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比如,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后,国电集团原来发电需外购的煤炭完全可以通过神华内部供应来解决,发电成本会大幅降低。
煤电一体化的问题和未来
按照电力行业经验,当某一地区全年发电设备小时数高于5500小时,则该地区用电紧张,可以继续增加电源投资;而当全年发电设备小时数低于4500小时,则表明该地区电力富余,不宜再新增发电装机。近几年由于地方政府不断上马火电项目,国内火电行业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不断下降。全国火电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由2013年的5012小时下滑至2016年的4165小时,累计下滑847小时。
为防范和化解火电产能过剩风险,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提出从严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整顿违规项目、严控新建产能规模、加快机组改造提升等任务。目前来看,火电设备的装机容量的同比增速已经明显放缓,但整体装机容量仍然在上升,火电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缓解。
火电行业产能过剩现象尚未得到根本缓解
同时,随着国家在煤炭行业推行供给侧改革,煤炭价格从2016年开始大幅上涨,煤炭生产企业的盈利状况也从2016年8月开始明显改善。但是在2012年至2016年上半年这长达4年半的时间里,煤炭价格持续下跌使煤炭行业长期处于熊市周期,行业景气情况受到重创,抑制了煤炭行业对外投资的动力和合并重组的主动性。
虽然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成功完成了兼并重组,但不能忽视中央政府在整个过程中起到的“穿针引线”作用。市场化的“煤电联营”,应当建立在火电行业景气度回升以及煤炭行业资产负债表明显修复的基础之上。考虑到当前火电行业盈利仍在下行,而煤炭行业盈利好转时间相对较短,煤炭企业主动整合火电企业的意愿可能会较为薄弱,未来煤电一体化的道路将依然充满困难和不确定性,还需要政府、国企、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技术、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