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措施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电力网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要求,今年4月、5月青海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积极稳妥落实国家各项降价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电费负担。

  一是全面落实电网清费政策。自4月1日起青海省开始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两项清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2.96亿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电网环节收费。电力用户可根据自己的用电需求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同时全面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在转供电环节向电力用户收取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之外的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自4月1日起执行该项措施,预计每年可减少转供电用户电费负担1.39亿元。

  三是通过使用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电网企业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1.62亿元资金,自5月1日起,青海电网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4.17分/千瓦时。

  上述降价措施全部实施后,可减轻青海省一般电力用户负担5.96亿元,总体上可达到国家制定一般工商业降价10%的目标要求,有效减轻企业用电负担,持续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区块链, 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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