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向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上报了《供电监管办法》修订稿及修订说明,圆满完成国家能源局交办的《供电监管办法》修订工作。
自2017年6月以来,华东能源监管局集中全局力量,成立由稽查处和3位供电企业专家,2位发电企业专家,2位电力用户和2位律师组成的《供电监管办法》修订研究小组,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0多次,提出建议100余条;全面梳理法规政策文献资料,累计查阅法律法规50余篇,研究相关条文200多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听取电力工程行业协会、供电企业、发电集团、电力大用户和居民用户,以及法律专家意见;多次分类召开研讨会议,收到各类修改意见200余条,涉及供电能力、质量、成本、新能源等20个方面;专题征求监管机构意见,两次向其他17家兄弟派出机构书面征求意见;多次集中召集市场、安全、行业等处室对修订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并向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汇报沟通修订思路、意见。
在此基础上,华东能源监管局经反复研究和讨论,形成《供电监管办法》修订稿,正式报告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