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省配售电改革工作,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率办资质管理处、稽查处有关同志赴南京、镇江、南通等地开展增量配电项目试点情况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南京江北新区玉带片区、镇江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实地了解拟开展增量配电业务的地理区域和配电网建设情况,并与地方发改委、管委会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改革推进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印发以来,我省各试点地区对照改革要求积极作为,主动做好增量配电项目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果。调研过程中,江苏办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要求各地认真领会落实中央精神,继续推进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要注重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凝聚各方共识,汇集各方智慧,全面调动各方共同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积极性,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二是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国家关于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要把握政策协调各方关系。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牵涉面广,影响面大,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努力克服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阻力,把握节奏稳步推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