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天津、江西等7省市开展“电力援疆”消纳疆电35.5亿千瓦时后,今年,新疆将扩大合作范围,与北京、上海、广东等16个援疆省市实施“电力援疆”,跨省外送电力达200亿千瓦时。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根据今年“电力援疆”跨省外送电力方案,自治区将与北京、上海、广东等16个援疆省市合作,以略低于落地省市上网电价的标准,实现跨省外送电量200亿千瓦时,推进新疆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目前,16个援疆省市已落实援疆电量150亿千瓦时,今年1月“电力援疆”已完成外送电量逾7亿千瓦时。
去年,“电力援疆”成为19省市产业援疆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主导的“电力援疆+市场化”工作机制。新疆就“电力援疆”消纳电量及时段、落地电价等问题与相关援疆省市进行磋商,最终与江西、天津等7省市签订了跨省送电合作框架协议。
据国家电网新疆电力公司介绍,通过“疆电外送”750千伏输电线路和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去年江西、天津等7省市共消纳援疆电力35.5亿千瓦时,大约相当于新疆外送标准煤1140万吨,新疆13个地州市的27家火电企业和337家新能源企业受益,增加新疆发电企业收入74亿元。
近年来,新疆火电、风电、光电等发电装机“井喷式”发展,供需矛盾突出。截至去年年底,新疆电力总装机规模7692万千瓦,但疆内负荷只有2602万千瓦,电力产能严重过剩。除与援疆省市合作实施“电力援疆”外,“十三五”期间,新疆还将通过加快“疆电外送”、严控新增火电产能、推进大型煤化工基地建设、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大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措施,加快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疆能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