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电力等能源价格市场化

发布时间:2017-02-16   来源:海口网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实施意见》时介绍,我省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基本建立,市场商品价格绝大部分为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但价格放开不等于不管,价格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来达到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目的。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提出,我省价格机制改革要坚持市场决定、坚持放管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稳慎推进四条基本原则。

  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市场化。电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先行开展输配电价试点改革,分步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择机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促进市场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

  水价改革。目前,我省已简化水价分类为三类,实行工商业用水同价政策。全省已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调整至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价格管理,逐步推行农村用水同网同价;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试点后推开,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可持续发展。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全面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机制,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建立医疗费用信息化监管平台。

  教育收费改革。结合我省教育发展的实际,分类完善不同阶段教育收费政策。一是针对目前我省学前教育保障不足、学前教育发展滞后问题,提出加大政府投入,稳定学前教育收费水平,缓解入学矛盾、鼓励举办高水平学前教育机构。二是在我省成功推行义务教育零收费、免收公办中职教育学费之后,下一步将减免学费范围扩大至高中,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率先试行。三是在我省高校完成学分制改革的基础上,研究适用于我省实际情况的高等教育学分制的收费制度。四是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研究分步、分类放开我省民办学校收费,并出台相关规范政策文件,加强放开收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关键词: 电力,能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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