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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公司系统成为常态,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以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月活动,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通知》指出,要学深学透《条例》原文,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各级党组织要将《条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政治学习计划,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系统学,把握精神实质。《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既是问责主体又是问责对象,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自觉性。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落实监督责任,会同党的工作部门协助党组织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条例》得到认真贯彻落实。要及时启动问责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协同配合。巡视组、监事会、审计、法律,以及其他有关机构和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需要问责的,应当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或者人事、党建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