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是加快转变电力行业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855号)要求,各市上报了2016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经省政府同意,确定2016年全省淘汰小火电机组11台,容量9.9万千瓦。凡列入本年度淘汰计划的机组须于10月底前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定的标准拆除相关主体设备,确保其不能恢复生产。现将河北省煤电行业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