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北能源监管局已在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全面启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并选取重点炼化企业,建立了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季报制度,实现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全程动态监管。
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是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对督促原油炼化企业加快设备改造升级,提升成品油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专项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陕西全省范围加油站汽、柴油供应早在2014年底既已率先实现“国V”标准。
今年,西北能源监管局结合各地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实际,通过建立监管季报制度,继续加强对央企驻地方炼化企业,以及地方所属大型炼化企业的监管。目前已在重点炼化企业中确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季报及常态监管对接工作,以动态掌握各阶段企业炼化装置投资建设情况、成品油质量升级等情况,及时监管督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在前期信息报送的基础上,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还将以问题监管为导向,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措施并举,全面掌握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落实情况,督促炼化设施升级改造、油品质量升级等相关要求标准落实到位,确保专项监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