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在“两会”中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怒江小水电全部叫停,不再开发。
怒江开发争议已久。此次云南果断叫停小水电,体现出经济发展不向环境压力低头的观念,值得肯定;从更深远的意义上说,此事不应成为偶然和孤立的,而应该公开决策过程,以垂范于日后类似事件,就像司法判例所起的作用那样。
怒江是亚洲最天然的水道之一,中下游河段天然落差达1578米,可开发装机容量达2132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1000亿度。过去十来年,由于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水电开发之间存在严重争议,怒江大峡谷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日益增大的减排压力,让怒江水电建设进退维谷。
既然是争议,就有支持者。支持怒江开发的理由,有其合理性。有专家表示,怒江地区生存条件的恶劣超出了一般人想象,广大群众至今仍未脱贫,水电开发,至少是迄今为止一条可促进怒江州社会经济较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另有学者撰文指出,与风能和太阳能的高成本相比,中国的小水电开发利用,是全世界公认的成功典范。不论在减贫还是减碳方面,表现都十分突出,例如中国小水电的减碳作用(按2014年的发电量)几乎要比风能高出50%。文章还说到,如果不建设水电站,自然保护区内居民拉电线或者砍树,都会更加严重地破坏环境。
反对者也有道理。代表性的观点为云南大学教授何大明的“六条意见“:一、包括怒江在内的“三江并流”是在久远的地球演化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自然资源,并已于2003年被联合国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该遗产的保护十分重要,我们应该信守对世界遗产的承诺;二、怒江天然大峡谷具有多重不可替代的重大价值;三、怒江是我国与东南亚淡水鱼类区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四、怒江中下游所处的横断山区,怒江等大河沿断层发育,新构造运动活跃。在其高山峡谷区修建干流大型电站,必须关注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和可能的地震灾害的危害,工程的经济寿命可能远较预期设计的小;五、怒江大峡谷干流电站将产生大量生态移民;六、怒江州的贫困,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不可能依靠修建大型水电站脱贫。
此次云南官方叫停怒江小水电的意义,不仅在于这一事件的本身,还在于它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案例:如何处理经济发展跟环境的平衡关系,更进一步说,如何处理高难度的重大争议。这是许多地方在碰到的情况,未来也还会继续碰到。
争议是古往今来社会治理中的常见现象,处理争议的能力反映出治理水平。唐朝的牛李党争、宋朝的熙宁变法党争,起初都是经济议题,最后发酵为围绕人事任免的复杂缠斗。这些恶性争议案例表明当时的国家治理中,缺乏处理重大争议的能力。权力上收、乾纲独断,固然可以消除争议,但在高度复杂、专业分工的现代社会,这显然不是最佳方法。
因此,针对争议事件做决策,尤为困难、尤为关键,既需要科学研究的支撑,也需要战略的眼光和艺术。云南此次决策,一定经过了大量研究和反复论证,然后果断决策叫停怒江小水电。这一决策结果赢得了许多赞许,而他们决策过程中的经验,也应当广为传播、被其他地方或部门机构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