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经水电五局纪委研究并报水电五局党委批准,水电五局纪委下发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水电五局纪委通过探索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管理办法,在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同时,着力提升打击行贿行为的精准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从近年来中纪委及股份公司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国有企业领域大额行贿、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现象突出。有的在经营、采购等特定领域“下重注”,有的针对干部身份特点,在关键少数上精准“围猎”,行贿行为呈现隐蔽化、多样化的特点。水电五局纪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把恶意诬告、恶意授意他人假借农民工聚众闹事等纳入不良行为认定,探索建立惩治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将“黑名单”作为工程分包、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合作等准入、存续、退出的重要依据,采取分包禁入、采购禁用、招投标禁入、供应商退出等措施限制行贿人,形成重高压、强震慑惩戒合力,推动从源头上压缩腐败行为产生空间。
水电五局纪委通过创建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定期动态更新,分类实施禁入、退出、禁用或其他限制性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结合管理实际,细化行贿人禁入、退出的类型、范围、流程等相关要求,纪检与法务、巡察、经营、财务、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开展横向联动,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制度化。
下一步,水电五局纪委将持续推动行贿人禁入退出机制在各二级单位落地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合惩戒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压缩腐败行为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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