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我国的能源结构中,风电已成为继火电、水电之后我国第三大电力能源。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97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5%,风电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201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升,达到14.3%。《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风电年发电量将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为实现非化石能源一次消费占比达到15%的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过去几年,我国风电产业技术制造水平不断提高,风电设备价格降低了近65%,风电场开发造价降低了近40%,弃风限电得到了有效的缓解,2018年弃风限电率会下降到10%以下。在未来3-5年之内,我国可再生能源将实现平价上网,甚至未来成本将低于化石能源。风电设备在满足国内市场的同时,已经出口到33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前十五名风电整机装备企业中,有七家中国企业。
风电创造了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研究数据显示,风电到2020年产值可超过3000亿元,实现就业100万人;2030年产值可达1.57万亿元,实现就业250万人。风电可实现年节约1.5亿吨标准煤,减排3.8亿吨二氧化碳、130万吨二氧化硫、110万吨氮氧化物,年节水量可达5亿立方米。
可再生能源发展仍面临诸多“瓶颈”
我国现阶段能源转型过程中,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长期共存,逐步转化将是一种趋势,需要积极主动的政策设计来化解利益冲突。一方面,火电装机严重过剩的情况仍在持续;另一方面,在火电标准利用小时数减少后,火电对电网安全辅助服务价值贡献,没有通过市场化的高电价机制有效地体现出来。
2017年弃水、弃风、弃光电量高达1007亿千瓦时,超过三峡电站全年发电量,2018年弃风弃光率同比下降4.3和3个百分点。虽然“三弃”状况逐年好转,但仍然存在消纳难题。以低碳绿色发展为主导的跨省电力交易开始形成,但省间壁垒依然存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集中开发为主、分散式开发为辅、就地消纳和跨区输送并重的特点,由于电源系统调峰能力不足,可再生能源与用电负荷分布匹配不均衡,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高压长距离输电,依然是中国现实国情。
作为国家战略目标,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市场环境需要一致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然而,部分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地方保护问题较为突出,“重建设、轻利用”,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执行刚性。
可再生能源发展到一定阶段,补贴逐步退出是趋势。首先,政府对于已经颁布的政策一定要承担履约责任,补贴资金应该及时到位,否则会动摇市场对绿色发展的信心,引发行业发展危机;二是补贴退出不能“一刀切”“断崖式”,应设计退坡机制,以确保装备制造业的稳步提升;三是要加强宏观规模调控,避免像光伏发电那样井喷式、大起大落的发展。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坚定不移地走好能源转型之路,既是强国之策,又是民生问题,更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绿色可持续发展大计。面对能源转型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如下: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化石能源,二者相辅相成,要加强政府主导下的能源结构多元化和化石能源逐步退坡,可再生能源逐步增长架构设计,做到退坡、增长有规划、有预案。在逐步减少化石能源使用的同时,也要给予火电承担辅助服务的合理电价补偿,形成良性市场生态,促进“风火同价”目标实现。
高压输电是实现电源富集区与电力稀缺市场匹配的有效途径,建议继续发展跨省跨区高压输电,有效解决输送和消纳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出台专项政策,鼓励跨省电力交易,让可再生能源消纳回归市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市场化机制。
分布式是实现能源就地开发、能源精细化微观管理的重要举措。《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将风电作为推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能源转型和节能减排的重要力量,以及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但是当前分布式风电并网手续过于复杂,不利于分布式风电的推广落地,建议通过调研,尽快出台简便易行的并网规范手续,推动分布式风电的发展。
加强国家颁布政策的落地执行检查力度,对各省市落实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运行消纳要求进行监管,完善信息监测体系,定期发布各省风电运行消纳数据,建立透明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预警机制,完善符合可再生能源消纳特点的电力运行管理规范。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执行的监管、考核力度。
国家在调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时,建立合理的电价退坡机制,采取渐进式方式,避免行业出现“断崖式”下滑,企业要通过不断自主创新逐渐摆脱补贴依赖,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降低可再生能源非技术性发电成本的具体措施。
可再生能源开发与生态系统保护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环保、林业主管部门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定可再生能源项目环保政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避免“以禁代管”和“一刀切”的情况。
(作者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内容节选自其在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态势分析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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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我国的能源结构中,风电已成为继火电、水电之后我国第三大电力能源。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97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5%,风电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201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升,达到14.3%。《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风电年发电量将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为实现非化石能源一次消费占比达到15%的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过去几年,我国风电产业技术制造水平不断提高,风电设备价格降低了近65%,风电场开发造价降低了近40%,弃风限电得到了有效的缓解,2018年弃风限电率会下降到10%以下。在未来3-5年之内,我国可再生能源将实现平价上网,甚至未来成本将低于化石能源。风电设备在满足国内市场的同时,已经出口到33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前十五名风电整机装备企业中,有七家中国企业。
风电创造了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研究数据显示,风电到2020年产值可超过3000亿元,实现就业100万人;2030年产值可达1.57万亿元,实现就业250万人。风电可实现年节约1.5亿吨标准煤,减排3.8亿吨二氧化碳、130万吨二氧化硫、110万吨氮氧化物,年节水量可达5亿立方米。
可再生能源发展仍面临诸多“瓶颈”
我国现阶段能源转型过程中,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长期共存,逐步转化将是一种趋势,需要积极主动的政策设计来化解利益冲突。一方面,火电装机严重过剩的情况仍在持续;另一方面,在火电标准利用小时数减少后,火电对电网安全辅助服务价值贡献,没有通过市场化的高电价机制有效地体现出来。
2017年弃水、弃风、弃光电量高达1007亿千瓦时,超过三峡电站全年发电量,2018年弃风弃光率同比下降4.3和3个百分点。虽然“三弃”状况逐年好转,但仍然存在消纳难题。以低碳绿色发展为主导的跨省电力交易开始形成,但省间壁垒依然存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集中开发为主、分散式开发为辅、就地消纳和跨区输送并重的特点,由于电源系统调峰能力不足,可再生能源与用电负荷分布匹配不均衡,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高压长距离输电,依然是中国现实国情。
作为国家战略目标,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市场环境需要一致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然而,部分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地方保护问题较为突出,“重建设、轻利用”,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执行刚性。
可再生能源发展到一定阶段,补贴逐步退出是趋势。首先,政府对于已经颁布的政策一定要承担履约责任,补贴资金应该及时到位,否则会动摇市场对绿色发展的信心,引发行业发展危机;二是补贴退出不能“一刀切”“断崖式”,应设计退坡机制,以确保装备制造业的稳步提升;三是要加强宏观规模调控,避免像光伏发电那样井喷式、大起大落的发展。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坚定不移地走好能源转型之路,既是强国之策,又是民生问题,更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绿色可持续发展大计。面对能源转型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如下: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化石能源,二者相辅相成,要加强政府主导下的能源结构多元化和化石能源逐步退坡,可再生能源逐步增长架构设计,做到退坡、增长有规划、有预案。在逐步减少化石能源使用的同时,也要给予火电承担辅助服务的合理电价补偿,形成良性市场生态,促进“风火同价”目标实现。
高压输电是实现电源富集区与电力稀缺市场匹配的有效途径,建议继续发展跨省跨区高压输电,有效解决输送和消纳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出台专项政策,鼓励跨省电力交易,让可再生能源消纳回归市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市场化机制。
分布式是实现能源就地开发、能源精细化微观管理的重要举措。《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将风电作为推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能源转型和节能减排的重要力量,以及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但是当前分布式风电并网手续过于复杂,不利于分布式风电的推广落地,建议通过调研,尽快出台简便易行的并网规范手续,推动分布式风电的发展。
加强国家颁布政策的落地执行检查力度,对各省市落实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运行消纳要求进行监管,完善信息监测体系,定期发布各省风电运行消纳数据,建立透明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预警机制,完善符合可再生能源消纳特点的电力运行管理规范。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执行的监管、考核力度。
国家在调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时,建立合理的电价退坡机制,采取渐进式方式,避免行业出现“断崖式”下滑,企业要通过不断自主创新逐渐摆脱补贴依赖,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降低可再生能源非技术性发电成本的具体措施。
可再生能源开发与生态系统保护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环保、林业主管部门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定可再生能源项目环保政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避免“以禁代管”和“一刀切”的情况。
(作者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内容节选自其在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态势分析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