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积极运用价格政策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规〔2018〕943号),对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提出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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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积极运用价格政策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规〔2018〕943号),对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提出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探索对科技进步企业产品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降低的相关电价鼓励措施。
二、配合完善我省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开展丰枯峰谷电价政策年度评估,积极配合探索鼓励低谷用电的价格措施,探索研究尖峰电价、可间断供电、不可间断供电等电价政策。
三、落实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从2018年7月1日起,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执行时间至2025年底;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延长至2025年底。
四、国网四川电网应按照发改价规〔2018〕943号以及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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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积极运用价格政策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规〔2018〕943号),对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提出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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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积极运用价格政策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规〔2018〕943号),对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提出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探索对科技进步企业产品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降低的相关电价鼓励措施。
二、配合完善我省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开展丰枯峰谷电价政策年度评估,积极配合探索鼓励低谷用电的价格措施,探索研究尖峰电价、可间断供电、不可间断供电等电价政策。
三、落实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从2018年7月1日起,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执行时间至2025年底;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延长至2025年底。
四、国网四川电网应按照发改价规〔2018〕943号以及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